兰山区全面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 ||||||||||||||||||||||||
2018-12-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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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一)湖长制进展情况。按照省、市河长办要求,区委、区政府于7月底已印发《兰山区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8月底已出台镇级湖长制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建立了区、镇、村三级湖长体系。37座中小型水库湖长制公示牌已安装制作完成。 (二)着力推动“一河一策”扎实有效落实。目前,流经我区内的8条省、市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下发,按照市总河长令的要求,沿河各县区是实施“一河一策”的责任主体。各河长要按照“一河一策”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加强对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河长联系单位要切实履行河长助手职责,具体负责相应河湖“一河一策”方案的组织实施,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承担起相应的组织、协调、实施、指导的职责。各河长联系单位已完成了相应河流的任务梳理,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具体配套实施方案。 (三)强化落实机制。全区多次召开区级河长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河长制工作;各级河长积极巡河,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促进了河长制工作的有力开展;区财政先后划拨各类资金110多万元,用于河长制办公设备购置、“一河一策”编制、河长公示牌设置等各项工作开展。 (四)整治河道违法乱象。根据继续开展好“清河行动”回头看,坚决杜绝河湖八乱现象的总河长会议要求,兰山区印发了《兰山区2018年“清河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针对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组织开展了联动执法、集中治理、限期销号等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各类涉河违规违法行为,保护了水生态环境。全区共排查问题80处,现已全部进行了销号或挂号处理。 (五)强化宣传培训。建立了兰山区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兰山区河长制),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宣传教育、公布举报电话;在临沂日报、琅琊网、兰山信息等媒体发表河长制信息进行宣传;与兰山电视台合作,拍摄了“河长故事”宣传片;国家新闻主流媒体、中国水利报、省、市相关媒体对我区河长制网格化管理、水域保洁长效机制、企业河长并推和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等先进做法进行宣传报道;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河海大学举办的河长制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能力;多次接待本省市和外省市河长制工作学习考察团来我区调研河长制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对河湖长制工作正在全面的探索,各级河湖长对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群众对河湖长制还不了解,更没有形成全面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存在上热下冷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 全面实行湖长制,建立区、镇、村三级湖长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开展一湖一策编制和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二)做好河湖问题排查及整治工作 各级河长按要求开展巡河活动,牵头做好“清河行动回头看”、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及水污染整治等重点工作,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垃圾堆放、非法排污、围垦养殖、非法采砂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列出清单,限期销号整改。 (三)进一步做好河湖岸线管理利用规划编制和河湖划界确权工作。目前,我区已按要求完成了河湖岸线管理利用规划,水库岸线管理利用规划还未编制,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河湖岸线管理利用规划编制。通过市河长办培训和外出学习,已完成河湖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编制等前期准备,下一步,区财政将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河湖划界确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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