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省总河长令要求 全面推进属地河湖管理 | ||||||||||||||||||||||||
2019-02-14 点击数: | ||||||||||||||||||||||||
|
||||||||||||||||||||||||
|
||||||||||||||||||||||||
2月13日上午,金雀山街道东关社区召开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学习省总河长令第3号文件精神,并根据金雀山街道河长办河长制工作推进新要求,部署安排2019年度属地河长制工作。 社区党委书记李公峰、居委主任、河长马凤芝主持会议。综治办主任郝腾飞领学省总河长令第3号文件“关于全面做好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和深化河湖清违整治工作的通知” 会议要求,通过学习省总河长令3号文件精神,结合属地河湖特征,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水平,落实好日常巡查制度,做到问题发现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及时。总结过去好的经验和管理成效,形成新的科学管护体系,深入推进以治理乱排乱放,违法捕捞,破坏公共设施、绿植绿化等不良行为;广泛开展“清障、清淤、清垃圾”专项清理等工作,多管齐下,狠抓落实,确保辖区河湖管理再上新台阶。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