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兰山区副区长、涑河区级河长刘金波到涑河现场巡河 | ||||||||||||||||||||||||
2019-04-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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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日,区委常委、兰山区副区长、涑河区级河长刘金波到涑河现场巡河,督导清违清障工作。沿河镇街、区河长办、区财政局等部门参加。 巡河期间,刘金波先后到实地查看了涑河沿岸万兴都、台湾城、关沟及涑河义堂段查看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每到一处,刘金波都认真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清违清障和排污治污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 现场巡河后召开了涑河河长制联席会议,会上,刘金波对做好河长制工作做了具体要求:一是各镇街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做好河长制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现在各级对河湖长制要求越来越严,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措施,各司其职,相互沟通协调,做好河长制工作。二是要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抓好日常巡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三是要高度重视“清四乱”工作,对清理上报的私搭乱建等违法建筑要按时间节点清理到位。对有关可能形成污水排放的沟渠要主动推进,能纳入排污系统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四是在沿河可能出现乱倒垃圾,私搭乱建的地段设置警示标志,鼓励群众参与河湖监管,形成政府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做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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