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第21期)】临沂某冷藏设备有限公司职工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 ||||||||||||||||||||||||
2022-12-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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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2 年12月18日,兰山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临沂某冷藏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2名工作人员刘某某、李某某进行金属焊接作业,未配备相关安全防护器材,经系统查询发现这2名工作人员均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特种作业并限期整改,并就该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启示 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潜在危险性很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伤害,而且也容易给其他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按照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仅仅危害员工自身的生命安全,还危害企业其他员工的人身安全,给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重大隐患,河南11.21特大事故就是因企业员工违规操作电焊引发火灾,这就是血淋淋的事故教训。 人命关天,请珍视生命,依法依规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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