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某板材厂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规定,未及时检测、维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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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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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anshanquaqscjd/2024-0000103 |
公开目录 |
公开目录 |
发布机构 |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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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兰山区某板材厂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规定,未及时检测、维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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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anshanquaqscjd/2024-0000103 |
发布机构: |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安全事故预警 |
发布日期: |
2024-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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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安全和发展,构建和谐政企关系,近日,区应急管理局对临沂市兰山区某板材厂进行“执法+普法”服务式检查,发现该企业车间存在18项安全隐患,其中有2项为重大隐患,分别为:1、车间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砂光机、锯边机周边木质粉尘堆积未及时清扫;2、车间木质粉尘砂光机设置的火花探测喷淋系统测试时无水(检查时企业停产)。现对该企业进行公开曝光。
企业要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安装、使用安全设备,加强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安全设备始终处于有效状态,实现长期安全稳定运转并建立除尘系统及安全设备维护、检修和校验档案。
安全事故隐患会对企业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风险,一旦隐患变成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严重的后果。企业应当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落实,对隐患整改情况要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企业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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