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 ||||||||||||||||||||||||
2019-01-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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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安监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各成员单位,各安责险试点承保机构: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87 号)精神,切实发挥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根据全省“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现将我区开展“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开展“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新时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治本之策,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主要载体和关键抓手。新一轮安责险试点的最突出特点就是充分发挥好保险机构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为安全生产再增加一条保障线。开展“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将安责险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也是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的应有之义,更是确保参保企业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开展“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既有利于引入市场机制,用市场的手段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又有利于保险机构降低赔付率,提高经济效益,是一举多得的大好事。因此,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推进“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方法步骤 “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从现在起用3年的时间,各承保机构根据省级机构工作安排,按照“统筹安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全部覆盖”的原则,通过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分批次、分行业为参保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到 2020 年底,所有参保企业基本建立起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按照摸清底数、制定方案、选树标杆、分类辅导、评估验收等环节分步实施。 (一)摸清底数。在省级标准下发前,我区各承保机构要通过采取调查问卷、上门走访等形式,摸清参保企业的基本情况、双重预防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信息,并建档登记。各承保机构要注重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技术优势,对参保企业信息进行汇总、摸排、分析和认定,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数据和信息支撑。 (二)制定方案。各承保机构要根据省级工作方案,结合摸底情况,会同引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认真研究细化符合我区工作实际的“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三年工作方案,实行“一行一策”、“一地一策”、“一企一策”,确定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可操作性强的建设和指导方案。 (三)选树标杆。坚持标杆先行,在参保企业中根据行业、规模、安全生产状况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选树出标杆企业,由第三方机构按照省里制定的相关标准,按照“简便易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辅导和培育,要形成一套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经验做法。 (四)观摩推广。通过组织到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学习等方式,推广标杆企业做法,放大标杆示范效果,分行业对企业进行辅导,形成“选树标杆、示范带动、对标建设、全面提升”的工作路数。 (五)评估验收。参保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成后,第三方服务机构要组织对企业建设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和验收,通过查验资料、现场检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核、现场演练等方式,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风险控制措施制定与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各承保机构要对第三方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评估验收,确保实现参保企业全覆盖。监管部门要组织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保险机构进行考核。 在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原则: ——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风险点排查、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全员全过程全岗位参与,全流程全系统全方位覆盖。 ——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简便易行。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抓住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关键节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简便易行。 ——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考核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根本保障,要将双重预防体系的关键环节、核心内容细化、量化成考核指标,既要注重结果考核,也要强化过程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奖惩兑现。 ——切忌“两张皮”。要将双重预防体系与企业现有的安全管理高度融合,把企业已有的有效的安全生产理念方法融入到双重预防体系中,形成一套管理模式,运行一套管理系统。严禁出现“双轨并行”,“两张皮”同时存在的现象。 ——重在运行。运行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生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在运行、重在使用,各参保企业必须在运行上下功夫。要真运行、真使用,严禁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持续改进。在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过程中,要定期对体系运行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调整,要针对企业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发生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形成不断改善,不断完善,持续提升的运行状态。 三、推进“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承保机构都要成立“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推动工作,及时与上级联系,明确标准和要求。各参保企业要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落实。监管部门要把“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整体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统一推进。 (二)顶层设计,规范开展。各承保机构以省级公司为主,统一制定工作方案,统一提取和使用不少于保费收入10%的资金,专项用于该项工作。统一选取提供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统筹部署开展工作。要规范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 (三)落实责任,形成合力。企业是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主体,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主动建设,主动配合承保机构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承保机构是开展“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推动主体,要督促第三方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签订的协议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第三方服务机构是“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技术服务主体,要分行业选派精干力量和得力专家,沉到企业一线开展技术辅导,真正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监管部门是“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监督指导的主体,要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积极帮助支持承保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工作,监督参保企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四个“主体”要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齐心合力推动“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扎实、稳妥、有效、有序开展。 (四)加强调度,严格考核。每季度,将通报“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并作为对承保机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根据性质、程度,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直至“一票否决”。同时,区里将把“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对各镇(街)、经开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对“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单位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大张旗鼓宣传推广,形成企业、承保机构、监管部门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区安责险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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