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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2019-03-2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qcgj/2019-000010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19-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lanshanquqcgj/2019-0000106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政策及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3-29

 

兰山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保障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学校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主线,准确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突出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公德意识,引导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思想品德与言行举止,按照“校内我是文明学生,校外我是文明使者”的标准,达到校内、校外“文明一致”,全面提升广大师生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实施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建设,深入开展“食安山东”品牌创建,着力打造良好的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

二、治理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及特定区域范围内。

三、治理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共建共享。以依法治理为前提,以标本兼治为目标,以协作联动为保障,加强校园周边力量配备,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全面发挥属地管理优势,打一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治理的人民战争。

(二)坚持分类整治、全面推进。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标准,以校园周边200米及特定区域为重点,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五小场所”、非机动车停放、野广告、乱堆乱放、乱挂乱晒、违章建(构)筑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分类治理,对学生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停乱放、乱闯红灯、乱穿马路、践踏草坪、攀折花木、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等不文明行为加强教育管理,起到以点带面作用,促进整体工作有序开展。

(三)坚持制度优先、常态长效。建立健全“爱心护学岗”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强化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管理,至少固定两名以上人员实施值守,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治理,形成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管控长效机制。

四、治理步骤

(一)宣传阶段(4月1日-4月15日)。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安排专人迅速开展学校摸排,建立校园周边市容环境专项治理管理工作台账,划定禁止区域,设置明显标示牌,严禁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进入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校园周边市容环境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台账,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治措施,确保问题逐一销号。各中小学校要以《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园林绿化等为主题,运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校园网站、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文明知识,推进文明宣传教育进校园,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广大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活动。发挥舆论作用,借助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构建全方位、多视角、立体式宣传格局,形成全社会自觉参与、自觉维护、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4月16日-5月31日)。各镇街道(经开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将校园周边市容环境专项治理纳入年度工作安排,积极与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完善联动机制,聚焦部门合力,确保达到预期目的。要加强日常管控,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分类分批进行整治,紧盯堵点热点难点,对问题较多、反弹严重等区域纳入重点管控,采取每周一、周三、周五交替组织集中整治模式,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加大校园周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治理力度,强化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主体责任,设置禁停(投)区域,确保校园周边200米内无违停车辆。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环境卫生教育实践活动,倡导学生不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开展城市秩序教育实践活动,倡导学生按照标识有序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不骑车逆行,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秩序。开展园林绿化教育实践活动,倡导学生爱护花草,不践踏草坪、攀爬树木,爱护园林景观。启动高峰时段“爱心护学岗”活动,建立定点定时值守制度,推广人员固化模式,最大限度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三)验收阶段(6月1日-6月10日)。各镇街道(经开区)、各中小学校对前期集中整治阶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查漏补缺,根据查找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治,确保时时有督查、天天有行动、周周有调度、次次有提高。及时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治理总结,优化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完善“爱心护学岗”制度,持续巩固治理成果。区文明办、区教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抽调专人组成验收组对各镇街道(经开区)、各中小学校校园周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长效保持阶段(6月11日以后)。各镇街道(经开区)、各中小学校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秩序管理常态长效机制。区文明办、区教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对各镇街道(经开区)、各中小学校校园周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心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管控新方式、新方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单位要以“落细、落小、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原则,逐条细化任务、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建立校园周边市容环境专项治理管理工作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对目标任务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组织辖区内校园周边市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原则,做到教育先行、礼貌纠违,实施“721”工作法,加大执法监督,实施执法全程记录,严禁粗暴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平稳、安全、取得实效。区教体局要组织学校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治理活动中来,主动配合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自觉遵守文明条例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延伸,形成相互配合、良性互动、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立足工作职责,指导属地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对教育劝阻无效等情节严重的各类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量化考核,严督实导。区文明办、区教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成立专项督导考核组,每周对各镇街(经开区)、各中小学校校园周边市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与不定时抽查,对行动开展迟缓、工作推进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对行动开展迅速、创出典型经验、得到上级肯定的单位给予表扬,并将此项专项治理活动纳入2019年全区城镇管理考核和文明校园日常考核,成绩计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成绩和各级文明校园年度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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