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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进行解读和说明
2019-05-07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19-000007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19-05-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进行解读和说明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19-0000072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招生管理
发布日期: 2019-05-07

入学资格

(一)入学年龄。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是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是接受完成小学学段教育的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条件。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仍按常住人口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两类分别报名入学,常住人口子女入学,以户籍、房产(住宅)为主要依据。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辅以务工或经商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自今年起兰山区、罗庄区、高新区和经开区探索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办法,通过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学位,实现随迁子女规范有序入学,确保应入尽入。

详细内容以各区招生方案为准。

报名安排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继续使用“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录取。兰山区平台于6月15日开放,其他四区平台于7月5日开放,家长可通过临沂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linyi.gov.cn)登陆平台,为适龄儿童采集信息、报名入学、查询审核及录取情况。同时,各区招生政策、日程安排、片区划分、咨询举报电话等内容也将通过平台公开供家长查询。

(二)城区初中七年级报名录取,兰山区通过自建平台报名录取,家长可通过“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其他四区继续按照往年做法,通过小学采集信息,线下审核录取。

规范入学证明材料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要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坚决杜绝群众反映强烈的“能提供户口证明,又再要求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能提供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证明,又再要求提供物业费、水费、电费缴费票据”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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