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中考加分审核工作的通知 | ||||||||||||||||||||||||
2021-04-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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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兰卫发〔2021〕34号 各镇街道、经开区卫计(健)办;各有关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临发〔2009〕30号、兰发〔2010〕6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中考加分审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中考加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办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及时完成中考加分审核工作,将这项利民惠民工程落到实处,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一)区教体局 及时将2021年度应届中考考生学籍提供给区卫健局;督促指导有关学校做好政策宣传、注意事项告知、审批表免费发放及初审名单公示工作。 (二)区卫健局 做好中考加分政策的解释工作;组织好中考加分审核工作;督促指导镇级卫计(健)办做好审批表免费发放、建档管理、信息修正、独生子女证发放及中考加分初审工作;监督好指定查体机构免费查体工作。 (三)有关学校 向考生及其家长做好政策宣传、注意事项告知、审批表免费发放及审核名单公示工作。 (四)镇级卫计(健)办 做好审批表发放、建档管理、信息修正、独生子女证发放及中考加分初审工作,及时将初审通过考生信息录入中考加分系统。 (五)指定查体机构 做好考生母亲免费孕情检查工作。 三、严格审核程序 根据考生学籍和考生家长计划生育管理不同情况,按以下几种情况到相应镇级卫计(健)办初审: (一)学籍在兰山区,计划生育管理在兰山区内的。填写审批表并在审批表右上角村(社区、单位盖章)处盖章→考生母亲持身份证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免费查体并领取查体单→携带审批表、全家户口簿、考生父母身份证、独生子女证、查体单,有特殊情况的携带相关证明及复印件,到计划生育管理地镇级卫计(健)办初审并录入中考加分系统(因单位破产等原因造成计划生育档案冻结的,需先将计划生育管理迁入现居住地解冻档案后再办理)。 (二)学籍在兰山区,计划生育管理在兰山区外山东省内的。填写审批表→考生母亲持身份证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免费查体并领取查体单→携带审批表、全家户口簿、考生父母身份证、独生子女证、查体单,有特殊情况的携带相关证明及复印件,到学籍所在地镇级卫计(健)办初审并录入中考加分系统。 (三)学籍在兰山区,计划生育管理在山东省外的。填写审批表→到计划生育管理地在审批表村(右上)、镇(左下)、县(左下)三级盖章并打印微机证明→考生母亲持身份证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免费查体并领取查体单→携带审批表、全家户口簿、考生父母身份证、独生子女证,有特殊情况的携带相关证明及复印件,到学籍所在地镇级卫计(健)办初审并录入中考加分系统。 (四)学籍在兰山区外,计划生育管理在兰山区的。根据学籍所在地要求办理。 (五)计划生育未纳入管理的。纳入计划生育管理后参照上述流程办理。 2021年中考加分审核工作自2021年 4月21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止,过时中考加分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加分申请。区卫健局对已录入中考加分系统的考生信息,通过与WIS系统信息、公安落户信息、医院出生信息等进行核对,完成终审,并将终审名单提供给区教体局,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享受加分政策。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中考加分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履责到位,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批过程中收费及工作落实不到位和弄虚作假的实行责任倒查,确保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 附:1、兰山区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中考加分审批表(2021年) 2、兰山区计划生育中考加分流程(2021年) 3、中考加分常见问题解释(2021年)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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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兰山区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中考加分审批表.doc】 附件【附件2:兰山区计划生育中考加分流程(2021年).xls】 附件【附件3: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中考加分常见问题解释(2021年).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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