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关于高校专项与地方专项报名审核工作的说明 | ||||||||||||||||||||||||
2022-04-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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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起,兰山区被纳入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近期,有较多考生来电咨询高校专项与地方专项报名审核事宜,为了指导学校给考生答疑解惑,帮考生顺利完成报名及审核,现就相关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报名条件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6号)要求,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2022年夏季高考;(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另外,高校专项招生高校还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需要详细查看高校招生简章,并准备相关材料,但不在本次审核范围;地方专项还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我省2022年夏季高考普通类一段线,所以报名审核时间是在高考成绩公布后。 注意:①本次只审核高校专项计划;②地方专项计划审核将于高考成绩发布后启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普通类常规批直接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即可;③必须为兰山区户籍(农村)、兰山区高中学校学籍。 二、报名审核办法 (一)高校专项 1、参加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 2、兰山区接到已报名的考生数据后通知到学校,并据此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分为学校初审并公示,区、市、省考试机构复审并公示等环节。 3、学校初审工作相关说明: ①区考试中心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对考生报名数据进行初筛,分为《拟通过需提交材料名单》、《拟不通过名单》两个表,以便于学校初审收取考生材料。《拟不通过名单》中考生可不用收取考生材料,但如果考生能够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支持材料,学校也可按下面要求一并收取并报送考试中心进行复审。 ②学校将《山东省2022年高校、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发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考生电子录入打印并签字后,连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及父亲或母亲)交学校进行初审(如申请人需要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学校须核对考生所提交的所有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并确认考生填写的《审核表》内信息完整、无误,由学校负责人在《审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整理齐备后交区考试中心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③学校须将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务必及时上报区考试中心。 (二)地方专项 高考成绩公布后,区考试中心向学校发通知启动地方专项计划报名审核工作,具体审核办法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各学校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尽早布置,明确负责人,确保报名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2、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高中学校要将该政策明确告知考生,做好提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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