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关于地方专项计划报名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指南通知 | ||||||||||||||||||||||||
2024-06-1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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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10号)要求,高考成绩发布后即启动地方专项计划报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2024年夏季高考;(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我省2024年夏季高考普通类一段线。 二、报名审核办法 1、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将《山东省2024年高校、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发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考生电子录入打印并签字后,连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须复印首页、索引页、父母页、考生本人页),及实际居住证明交学校进行初审(如申请人需要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 注:根据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仅有农村户籍但不在农村实际居住的不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报名条件,所以本次审核考生需提交“实际居住证明”。内容为: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实际居住地地址,注明“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该居住地实际居住”字样,落款为村委会(居委会)名称及时间。该证明必须由村委会(居委会)盖章有效。 2、学校须核对考生所提交的所有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并确认考生填写的《审核表》信息完整、无误,由学校负责人在《审核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将所有材料整理齐备后于6月28日前交区考试中心复审。 3、前期已通过高校专项计划审核的考生如加报地方专项计划,只须追加实际居住证明即可,其他材料无需再提交,由学校一并送考试中心复审。 4、学校须将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务必及时上报区考试中心。 三、其他事项 1、各学校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尽早布置,明确负责人,确保报名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2、根据省教育厅规定,2022、2023年被高校专项计划或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各学校要将该政策明确告知考生。 3、如考生在高考报名系统中误将考生类别错填为“城市”,需让考生写出书面申请,签字按手印后一并提交考试中心进行修改。 4、根据规定,对通过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除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外,还要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在考核、录取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规严肃处理外,涉嫌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兰山区教育考试中心 2024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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