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更改专业服务指南 | ||||||||||||||||||||||||
2019-09-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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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更改专业。 二、办理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 )。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教育局,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 四、办理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更改专业。(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专业。) 五、申请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监护人签字; (二)学校申请报告。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到学校提出申请报告; (二)学校同意变更,由学校写出变更证明材料,报县、市教育局备案; (三)学校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县、市教育局审核;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临沂市教育局 (二)电话咨询:8316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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