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报》报道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经验做法 | ||||||||||||||||||||||||
2020-06-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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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山东教育报》以“临沂市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妙招”报道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经做法: 临沂市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妙招 □ 通讯员 李正华 张浩 近年来,临沂市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蓬勃发展,但也存在运营不规范、治理不到位等问题。兰山区教体局探索出“靠前服务、合力推进、敢为人先”的治理策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走上规范、科学的新路径。 靠前服务 3月19日,一场主题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座谈会在兰山区教体局召开。通过问需于民,这个区教育部门拉出了问题和困难清单,汇总后报告或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部分困难和问题很快得到处理和解决。针对大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没有办学许可证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兰山区建立了“白名单”校外培训机构办证绿色通道,安排专家为其指导办理办学许可证的相关事项和流程,向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寻求支持,积极化解积弊,形成了互动配合的良好机制。针对一半以上市民投诉工单为收退费纠纷问题,制定了区级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培训双方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多方管控 面对校外培训机构及数万名从业人员需求,兰山区率先提出“承诺核验”工作法,即校外培训机构承诺在一年期限内办理好办学许可证的,将其纳入本次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条件核验范围。这一做法被临沂市教育局认可并在其他县、区推广。针对个别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擅自开展线下培训的情况,兰山区召开了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推进会暨承诺书签订仪式,与各镇、街和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承诺书,压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校外培训机构主体责任。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与维稳和创城工作相结合,协调镇、街组织专班进驻巡查,夯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实行“零报告、日报告、违法线索秘密报告”制度,做到“镇街吹哨、教育报到”,形成了“区、镇两级良性互动,社会多方管控”的新局面。 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面对教育行政部门具有法定执法权责但在使用上无历史经验借鉴、对专业要求较高、执法人员少、执法风险高等困难,该区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制定了教育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文书编号规则等工作流程,使教育行政执法从“纸面”走向了现实。4月,群众举报有人搞中小学生文化课线下培训。经调查,通过立案审批、现场勘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行政处罚听证会告知等系列执法程序,最终对违规人员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这是临沂市有史以来的第一份教育行政处罚决定,对依法治理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李正华 张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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