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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休学服务指南
2018-09-04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18-000012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18-09-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休学服务指南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18-0000127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职业教育信息
发布日期: 2018-09-04


一、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休学。

二、办理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 )。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教育局,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

四、办理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休学。

五、申请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监护人签字;

(二)学生因病必须休学,应当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

(三)学生因服兵役而休学,应当持县级及以上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学校申请报告。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到学校提出申请报告;

(二)学校同意休学,由学校写出休学证明材料,报县、市教育局备案;

(三)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作休学处理,县、市教育局审核。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临沂市教育局;

(二)电话咨询:831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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