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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
2018-09-1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18-000012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18-09-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18-0000129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职业教育信息
发布日期: 2018-09-19

 

一、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

二、办理依据

(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 )。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教育局,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

四、办理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

五、申请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监护人签字;

(二)临沂市职业中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

(三)学生学籍卡片或注册底册复印件;

(四)学业成绩证明。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到转入、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临沂市职业中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

(二)转入、转出学校到县、市教育局备案;

(三)转出学校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作转出,上传佐证材料,县、市教育局审核;

(五)转入学校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作转入,县、市教育局审核后调档;

(六)跨市、跨省转学,需到相应的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备案。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临沂市教育局;

(二)电话咨询:831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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