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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8-05-30    点击数:  
 索引号  20190430-133936-68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8-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索引号: 20190430-133936-688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政策措施及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5-30

为推动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按照数量化、项目化、可比对的要求,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夯实乡村振兴物质基础

(一)打造17个农业重点项目

1、丁香庄园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主要建设150亩的果树育苗采摘基地、100亩的动物园区、100亩的花卉种植、休闲垂钓和民宿区。2018年在已完成采摘、垂钓等初期项目的基础上,加快动物园区、民俗项目建设,2019年完成总体建设任务。(责任主体:白沙埠镇;责任部门: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水务局)

2、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计划投资5亿元,建设新产能:生猪深加工40万头,生产生物有机肥30万吨、液态肥30万吨、生物制剂2万吨、新型铝材30万吨。2018年完成投资1.5亿元,建设生产线3条,2020年完成总体建设任务。(责任主体:枣园镇;责任部门:区畜牧局、区经信局)

3、琅琊梦花里田园综合体。计划投资30亿元,主要建设现代温室、非遗作坊、格林童话馆、乡土餐厅、梦想花园、有机农副产品展示厅等配套设施,2018年完成投资1.5亿元,建设梦想花园,2021年完成总体建设任务。(责任主体:半程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农业开发办)

4、程升福园休闲农业项目。计划投资7500万元,主要建设农特产品展销馆、中科院植物科普基地、航天育种科普园、有机肥加工厂、商务部电子农产品物流基地等。(责任主体:半程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旅游局、区农业开发办)

5、金锣绿色康养田园综合体项目。计划投资33亿元,一期围绕金锣医院、万亩荷塘打造绿色农业康养综合体,二期围绕茶山生态庄园打造文旅、科教综合体。2019年完成总体建设任务。(责任主体:半程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开发办)

6、金锣文瑞食品新建调理车间加工项目。计划投资1.1亿元,主要建设速冻调理食品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2018年上半年完成建设任务。(责任主体:半程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7、集锦田园综合体项目。计划投资2亿元,主要建设沂蒙黑猪养殖基地和有机观光农业园区,2018年完成投资3000万元,建成有机观光农业园,2019年完成总体建设任务。(责任主体:李官镇;责任单位:区畜牧局、区农业局、区农业开发办)

8、瀚杰苗木、中草药种植家庭农场、生态循环农业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主要建设集采摘、休闲、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休闲观光农业,2018年完成投资5000万元,2019年完成总体建设任务。(责任主体:李官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农业开发办、区林业局)

9、荣泽苗木种植家庭农场生态园。计划投资2000万元,主要建设集度假观光、休闲娱乐、采果垂钓、餐饮住宿、生态养殖等功能于一体的休闲观光园区,2018年完成建设任务。(责任主体:李官镇;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畜牧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农业开发办)

10、浩天锦鲤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计划投资4000万元,主要建设养殖区、繁育区、休闲垂钓区、科普展厅等专业区,打造集科普、养殖、观赏、垂钓、休闲、餐饮于一体的渔业综合体,2018年完成建设任务。(责任主体:李官镇;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旅游局)

11、金民花木大世界项目。计划投资2亿元,主要建设苗木批发区、精品大树区、盆景区、精品桂花区、宠物区、观赏鱼区、鳄鱼馆等七大专业区,2018年完成建设任务。(责任主体:李官镇;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畜牧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农业开发办)

12、中华合园旅游观光提升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猕猴桃基地、旅游休闲区、百草园区、水上娱乐区等6个功能区,2018年完成建设任务。(责任主体:汪沟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开发办)

13、竹柳庄园“沂蒙小八路”研学旅行亲子拓展基地旅游观光学习提升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沂蒙小八路红色文化体验区、闵子骞孝文化亲子学院、珍奇动物观赏区、运动竞技拓展训练区、国学教育和农耕文化体验区、休闲餐饮区、高效农业种养观赏区等7个功能区,2018年完成建设任务。(责任主体:汪沟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开发办)

14、姜氏庄园农业旅游观光提升改造项目。计划投资800万元,主要改造提升休闲垂钓区、旅游休闲区、茶园观光区、特色养殖区、有机采摘区等6个功能区,2018年完成建设任务。(责任主体:汪沟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务局)

15、农校对接示范园扩建项目。计划投资5000万元,主要建设物联网信息平台10000平方米、种苗研发中心50亩、冷链物流园100亩,2018年完成投资1000万元,完成冷链物流园建设,2019年完成总体建设任务。(责任主体:方城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开发办)

16、方城镇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主要建设500亩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产品质量可追溯平台,实施水肥一体化等,2018年完成投资1000万元,2019年完成总体建设任务。(责任主体:方城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17、元宝山休闲农业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主要建设以产业带动、农耕文化、观光采摘、生态休闲为一体的综合园区500亩,2018年完成投资1500万元,2020年完成总体建设任务。(责任主体:方城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二)完成8项农业重点任务

1、实施土地整治。深翻土地1.48万亩,新增耕地1100亩,配套水利、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责任主体:汪沟镇;责任单位:兰山国土资源分局)

2、建设石灰埠等村高标准农田。投资1000余万元,覆盖面积5000亩,完成路网改造、水利配套设施、水肥一体化等,为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责任主体:方城镇;责任单位:兰山国土资源分局)

3、稳定15万吨粮食生产能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高产创建,建设23万亩粮田。(责任主体:有关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4、加快农业品牌化建设。年内争创知名农产品品牌5个,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单位10家,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主体:有关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扶持20个农业龙头企业、20个农民合作社、10个家庭农场、10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建6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家省级示范农场、5家市级示范农场、20家区级示范农场。(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供销社、区畜牧局)

6、增强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新建或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1处,建设7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对接省社、总社“供销e家”电商平台,拓宽农产品上向流通,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责任单位:区供销社)

7、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健全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继续做好前两批37个试点村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稳妥的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今年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8、完成各项规划编制。编制完成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明确至2022年五年发展目标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突出抓好农业“新六产”、田园综合体及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规划,2018年完成各项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兰山规划分局)

二、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筑牢乡村振兴重要支撑

(一)加大环境综合整治

1、镇驻地环境综合整治。7个镇和经开区(包含撤并镇驻地)集中整治“四乱”,深入推进“五改”,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向农村延伸。(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以205、206、229和327国省道为重点,向农村公路延伸,全面落实道路设施修护、沿线造林绿化、马路市场搬迁、交通秩序规范、清理广告牌匾等整治措施,形成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街道;责任单位:区公路局、兰山交通分局)

3、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以农村垃圾、生活污水、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以计划拆迁村、城市建设范围内的村社区为重点,着力提升村居生活环境。(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

4、水域环境综合整治。以沂河、柳青河为重点,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引沂河水补源柳青河及陶庄河、鸭蛋沟等支流。加快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年内全区村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万吨/天。完成9座塘坝和公家埝、孔林、小杏花3座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住建局)

5、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工程,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建设水肥一体化农业基地5000亩。(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6、农业秸秆禁烧。继续打赢2018年度秸秆禁烧攻坚战,确保全年不出现重大焚烧秸秆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兰山环保分局)

(二)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1、打造43个样板村。在长期保留村中,挑选部分村庄进行集中打造,侧重整合投入资金资源,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树立长期保持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村庄典型,为其他村社区树立村容村貌维护、村庄环境整治的比学赶超样板。白沙埠镇7个,枣园镇3个,半程镇5个,义堂镇3个,李官镇4个,汪沟镇6个,方城镇12个,经开区3个。(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打造30个示范村。落实财政奖补资金1200万元,新创建白沙埠镇玉平社区、李官镇沂蒙湾社区、经开区小山前村3个省级示范村,半程镇1个市级示范片区,10个区级示范村,巩固提升2017年度3个省级示范村、1个市级示范片区。(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办)

3、打造143个达标村。完成143个达标村创建任务,达标率达到55%以上。其中A级村达到24个、B级村达到119个。(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办)

(三)强化环卫一体化监管

1、深化城乡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运行机制,加强环卫公司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实行每月检查通报制度。探索解决工业垃圾、建筑垃圾难处理和区内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1、推进“硬化+改厕”,完成道路硬化106万平方米,完成改厕2277户,基本实现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全覆盖。(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投入区级资金120万元,采取改建、扩建等多种方式,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5个。(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提升乡村振兴“精气神”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深化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2、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规则、集体和主人翁意识。(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二)弘扬优秀乡村文化

1、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力争年底前镇街道文化站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达到85%以上。(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

2、新建、改造、提升历史文化展示室6个,组织推荐申报历史文化展示“十百千”工程示范点2个。(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

3、加大乡土文化人才培育力度,培养乡土文化能人1180人、手工技艺巧匠173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50人。(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

(三)深入推进移风易俗

1、深化乡村文明行动,健全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等“一约四会”,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2、建设1处区级公益性公墓,每个镇街道至少建设完成一处镇级公益性公墓。(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四)提升群众整体素质

1、开展“美在农家”七彩行动,对全区223个村、11余万农村户进行家庭环境分级动态管理,创建“美在农家”示范村20个、五星级示范户1000个、四星级示范户2000个、扶持“美在农家”帮扶户700个。(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妇联)

2、开展“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按照1:2比例,与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65岁以上不集中供养的留守、失独贫困老年人建立固定帮扶对子。(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团区委)

3、开展“牵手关爱行动”,按照1:1的比例,与辖区6-14岁父母双方均外出打工且家庭特别贫困的留守儿童或孤儿建立固定关爱对子。(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团区委)

4、开展美丽乡村青年志愿服务示范片区建设,按照“六有”标准,重点打造2-3个美丽乡村青年志愿服务示范片区。(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团区委)

四、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狠抓乡村振兴关键因素

1、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和干部选拔,对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基层干部适时表彰,优先提拔使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对全区新一届村“两委”干部进行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培训,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到2020年实现基层干部乡村振兴战略培训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

3、培训“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200人,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100人,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基层农技人员60人。(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农机局)

4、选拔乡村之星。区级乡村之星10人,市级乡村之星3人,省级乡村之星1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局)

五、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强化乡村振兴重要保障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全面完成兰山区323个行政村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打造坚强战斗堡垒。(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评选10名“红旗书记”,激励农村干部争优创先。(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3、做好第四批第一书记选派工作,抽调80名机关干部到40个经济薄弱村、工作基础薄弱村任职,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4、做好集体经济薄弱村“清零攻坚”行动,力争2020年实现全区所有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收入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局)

(二)完善村民自治

1、以民主议事和财务公开为重点,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局)

2、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深化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局、区审计局)

(三)建设平安乡村

1、落实“一村一警务助理一法律顾问”制度,年内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兰山公安分局)

2、深化平安兰山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打造“雪亮工程”升级版。(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兰山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3、健全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配齐配强村级网格管理员,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兰山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顽固邪教人员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非法宗教活动以及非法集资、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兰山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宗局)

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补齐乡村振兴弱项短板。

1、综合施策,实施精准帮扶。使26户46名农村贫困人口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巩固提升1747户3057名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的脱贫成效。(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2、分配资金,实施产业项目。科学分配产业扶贫资金1270万元,实施光伏、资金托管等扶贫项目12个,覆盖贫困人口约1000人,人均年增收约900元。(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3、购买保险,织密保障网络。使用扶贫资金49万元,为可享受扶贫特惠保险政策的贫困人口1678户2909人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4、实施“托底清零”专项行动。全面彻底解决在2014年度、2015年度贫困户和2016年度贫困户、贫困村脱贫退出存在的问题。(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经开区;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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