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方案(全文) | ||||||||||||||||||||||||
2018-06-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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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根据《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任务目标,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按照产业兴旺的要求,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农业“新六产”,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整体素质,实现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着力打造农业高质量发展、融合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的齐鲁样板,推动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 二、任务目标 到2020年,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建成一整套齐鲁样板政策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到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大突破,全省30%的村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万亿元以上;现代高效农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20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到2035年,乡村产业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乡村产业振兴齐鲁样板指标体系: 三、重点工作 围绕《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深化农业科技“展翅”行动、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构建农业开放发展新格局等六大任务,重点推进18类工程、92个项目建设。 (一)以强化基础、保障供给为重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稳步提升粮食产能。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首要任务,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通过加强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实施、粮食绿色高产创建等,打造保障国家和区域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核心区。到2022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6000万亩,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6,有效灌溉面积达到8000万亩,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1000亿斤。 二是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把调优产业结构作为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活力的重要途径,通过统筹调整粮经饲种植结构、大力培育“名优特稀新”经济作物、推进畜牧业提质增效、推广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建设“海上粮仓”等,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林牧渔循环发展。到2022年,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50个,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以上,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800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880万吨。 三是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把提升农业装备水平作为推动乡村产业增长方式变革的重要手段,通过推进“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提高经济作物机械化作业水平、培育壮大农业机械装备产业集群、发展设施种养业等,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改善农业装备条件。到2022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8%。 (二)以加快融合、拓展功能为重点,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 一是延伸整合产业链。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推动农业“接二连三”,促进立体化、复合式全产业链发展,推进不同类型农业产业链延伸整合,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全产业链布局中的关键作用,培育产业链领军企业,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和服务相互融合,推动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强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现代农业产业链的引领支撑作用,做大做强一批具有一定综合实力的农业服务业龙头企业,构建全程覆盖、区域集成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带动农业产业链全面升级。培育和发展农商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产业链主体,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总部经济,引进国内外集团总部或区域总部,促进产业链条向高端延伸。到2022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8∶1。 二是打造提升价值链。发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乘数效应,推动农业发展价值倍增。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深加工和农村特色加工业,创建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提升加工转化增值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聚,建设原料基地和加工基地,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隆起带。支持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形成一批推动价值提升的关键技术和特色产品。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充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积极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商标和知名品牌,提升农产品品牌溢价水平。到2022年,全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5%。 三是优化融合供应链。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网络布局,促进传统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支持优势产区批发市场建设,推动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鼓励供销、邮政和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在农村地区经营布局,打通农产品流通“最初一公里”。支持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产品优势产区、流通重要节点城市和城市消费终端,率先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打造区域性先进冷链物流中心。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深入实施“新农村现代网络工程”“智慧便利店进社区工程”“品牌农产品进超市工程”“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鼓励推广农超、农企、农旅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提升农村供应链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农产品绿色智能供应链等集成应用示范,促进流通环节节本降耗增效。 四是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通过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拓展观光采摘和休闲体验功能,打造一批相对集中、业态丰富、功能完善的乡村旅游集群片区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乡村旅游园区。推进各类主题农业公园、田园综合体、文旅小镇、农业生态(活态)博物馆等建设,发展齐鲁文旅农业。到2022年,乡村旅游消费达到5300亿元。 五是稳步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创新农村电商模式,发展“新零售”等多种业态,通过培育区域性、垂直性电商平台、建设省级品牌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开展农村电商示范县创建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认定等,打造一批特色电商镇、电商村。到2022年,全省农村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660亿元。 六是打造农业“新六产”平台载体。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开展农业“新六产”示范县、示范主体创建,带动形成一批百亿级、千亿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群,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先导区。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打造一批农村产业融合领军企业,培育一批农业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坚持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三园同建”,以园区化引领发展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关联产业,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平台。到2020年,农业“新六产”对农民增收贡献率显著提高,建设农业“新六产”示范县50个、示范主体600家。到2022年,农业“新六产”发展布局基本成熟。 (三)以创新驱动、智慧发展为重点,深化农业科技“展翅”行动。 一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超前部署农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实施国家和省农业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推进农科教创新平台、省级以上农业重点实验室和技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等作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应用。加快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推进以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为重点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完善云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到2022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6%左右。 二是大力发展现代种业。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农业良种工程,强化种业创新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强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壮大种业企业,着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建设种业强省。到2022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55%以上。 三是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深入实施精准农业等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加快智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智慧气象、农业遥感技术等应用示范,促进农业全产业链智慧升级。 (四)以主体培育、规模经营为重点,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一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把新型经营主体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主力军,通过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示范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等,示范引领各类主体规范发展,提升发展规模和质量。到2022年,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1万家左右,培育一批在全国领先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家庭农场达到8万家、农民合作社达到20万家以上。 二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把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模式,稳步推进土地流转,通过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农民合作社纽带作用、支持家庭农场领办合作社、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到2022年,全省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50%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25万家以上。 三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把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生力军,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充分发挥各类公益性涉农培训机构主体作用,鼓励农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涉农企业积极参与,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人。到2022年,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万人以上。 (五)以质量提升、品牌引领为重点,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一是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创建农业领域更多“山东标准”,通过加快制定农业领域基础标准,建设国家蔬菜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建设果菜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各类标准化生产基地,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现代农业新格局。到2022年,我省标准化建设基本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要。 二是强化农业品牌建设。通过积极培育壮大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企业产品品牌、创建“三品一标”示范县、镇、村等,打造“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金字招牌。到2022年,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70个、企业产品品牌600个;“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种植业食用产品产地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的“三品”数量达7500个以上。 三是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通过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预警、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全域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到2022年,全域创建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六)以对外开放、深化合作为重点,构建农业开放发展新格局。 一是加快建设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把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作为乡村产业开放发展的先行区,通过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培育跨国农业企业集团等,增创农产品贸易强省新优势。 二是加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把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作为乡村产业开放发展的展示窗口,通过政策创设方面先行先试、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集聚区建设等,扩大我省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到2022年,重点建设20个出口产业集聚区,培育60-80家出口农产品示范企业,建设8-12个国家级和省级农业对外合作“两区”。 三是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积极探索农业“走出去”新路径,通过搭建农业“走出去”公共平台、推动企业“抱团出海”、支持有实力的大企业推进全产业链农业对外投资合作、提升远洋渔船装备水平、加快推进远洋渔业海外综合性基地建设等,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到2022年,培育6-8 家农业“走出去”重点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产业振兴的重要意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建立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机制。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乡村产业振兴,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齐抓共推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财政保障。各级都要加大投入力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乡村产业倾斜,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使用绩效监督,各类涉农基金向乡村产业倾斜。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增量资金主要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倾斜,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建立覆盖各类涉农资金的“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支持县级政府将各级各类涉农资金向乡村振兴战略聚集聚焦,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创新投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止借乡村产业振兴之名大举借债,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 (三)优化金融服务。支持工商资本进入乡村产业领域。充分发挥农业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信贷保障。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增加保险种类,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稳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规模,探索创新信用互助模式。 (四)完善土地政策。逐步提高土地出让纯收益用于乡村产业发展的比例。鼓励各地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具体办法,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释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红利;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烘干、仓储、机库等设施建设用地,优先提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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