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进展情况通报 | ||||||||||||||||||||||||
2021-09-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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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 自市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散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临自然资规发〔2019〕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来,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各县区调查情况,全市共有闲散土地18051宗52898.83亩,拟盘活用地32029.08亩,其中沂南县闲散土地最多,为7115.55亩;兰山区、高新区闲散土地较少,分别为241.55亩、50亩,经开区辖区内没有闲散土地。 截止2021年8月31日,全市已盘活闲散地30715.65亩,占拟盘活农村闲散土地的95.90%。其中,河东区、罗庄区、高新区、沂南县(三权分置试点县)、费县、兰陵县、沂水县、莒南县、临沭县九个县区已经全部完成盘活任务,其他县区盘活情况分别为平邑县89%、郯城县86%、临港区82.9%、蒙阴县74.5%、兰山区23.4%。 二、 存在问题 (一)调查工作不彻底。对闲散土地数量调查不够全面,底子不清,数据不实。从各县区调查情况看,多数县区在200宗以上、面积2000亩以上;有6个县区调查出的宗地数在100宗以下,有4个县区面积在500亩以下。 (二)盘活进展不平衡。各县区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推进工作差距较大。大部分县区已经全部完成盘活利用任务,但有的县区推进工作较慢,自上次调度以来至今无任何进展。 (三)撰写的报告质量不高。有的县区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工作进展报告,泛泛而谈多,具体工作少,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不到位,对下一步工作无计划,无安排,无工作推进时间节点。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高度重视。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是助推一二三产业发展的有力途径,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各县区要提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强化责任,扎实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工作。二是要加快工作进度。各县区务必明确时间节点目标和任务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确保闲散土地盘活按期顺利完成。三是要保证质量。土地盘活利用是一项标准要求高, 工作量大、延续时间长的重要工作,事关群众福祉,在工作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要严把质量关,保质保量完成盘活任务,确保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 (二)提前谋划数据入库工作。省厅即将部署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信息上图入库工作, 各县区要提前谋划, 开展入库前的准备工作, 统筹考虑难度和工作量, 积极主动与财政沟通, 争取资金支持。 (三)加强督导考核。一是市局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定期调度通报各县区盘活利用进度,对工作进展慢、重视程度低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将闭散土地盘活利用作为土地整治、增减挂钩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对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好的县区进行奖励。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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