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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指南
2024-02-1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lzyshbz/2021-000029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创业担保贷款指南
索引号: lanshanqurlzyshbz/2021-0000292
发布机构: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农民返乡创业政策及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2-19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领条件

属于国家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上述群体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领条件

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三、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个人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四、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五、借款人必备材料

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兰山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539-80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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