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及办理指南 | ||||||||||||||||||||||||
2020-08-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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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具有兰山区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自2020年10月起,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4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 三、申请材料 1、《兰山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2、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索引和本人); 3、身份证复印件; 4、残疾人证复印件; 5、农村信用社一本通复印件(开通财政补贴功能业务); 6、低保证(或出具加盖镇政府公章的低保证明)。 四、基本流程 1、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镇街受理困难残疾人补贴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残联,区残联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残疾等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定。审定合格材料由区民政局会同残联报送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3、镇街民政办在镇街和村社区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救助热线 兰山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8198517 兰山街道社会救助窗口:8029233 银雀山街道社会救助窗口:8179131 金雀山街道社会救助窗口:6372829 柳青街道社会救助窗口:6379837 义堂镇社会救助窗口:8561072 白沙埠镇社会救助窗口:2910103 枣沟头镇社会救助窗口:8633130 半程镇社会救助窗口:8690132 李官镇社会救助窗口:8672986 汪沟镇社会救助窗口:2722058 方城镇社会救助窗口:5975878 经开区社会救助窗口:7251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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