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兰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 ||||||||||||||||||||||||
2019-10-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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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8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兰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临兰政办字〔2019〕34号),现对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国家、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法律、条例、文件,以做好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管理工作为核心,以《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19〕96号)为指导,制定此方案。 二、实施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现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职责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承担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工作,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及责任追究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区直有关部门、重点减排企业编制相应的减排操作方案;承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制定和完善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区级预警信息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信息发布落实等工作;负责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应急日报等相关信息;负责对应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 督导检查组由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各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预警、响应、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考核问效组由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效能督查专班对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对履职情况进行监督问效,对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或慢作为、不作为等情况,依法依纪问责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强物资保障。(三)信息联络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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