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
2019-04-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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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探索逐步向社会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要求,2014年10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要分阶段推进办理结果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兰山区认真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着重突出了四个方面的重点: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要求承办单位充分认识积极稳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严格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从2017年开始,政府系统承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并适当公开有关办理工作情况。同时,对办理复文涉密和部分涉密的情形如何区别处理作了要求。三、加强沟通联系,切实提高建议提案满意率。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畅通沟通渠道,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们广泛参与。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商率、建议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率要达到100%。四、强化督导问效,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办理时限,抓紧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要将督查督办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重点检查各承办单位的组织领导、办理工作制度、办理进度、问题解决程度,与代表、委员的面商率及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等情况。 三、《通知》的落实保障 区政府办公室将督查督办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重点将检查各承办单位的组织领导、办理工作制度、办理进度、问题解决程度,与代表、委员的面商率及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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