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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提升消防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0-01-02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0-000025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解读:关于进一步提升消防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0-0000257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1-02

一、背景依据

1、制定目的:加强兰山区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持续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

二、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发展与规范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提升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2、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持续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强化消防队站、公共水源等6项基础建设工作。

三、主要内容

1、政策要点:建立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机制;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进一步做好居民住宅小区消防监管工作;实施商贸物流市场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企业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共消防水源建设;持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进一步做好镇街消防站建设。

2、重点条文:(1)新建住宅小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将电动车停车棚(含充电桩)纳入小区公共设施规划建设范畴,住建部门要将电动车停车棚(含充电桩)建设纳入建设工程验收范畴,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2)区级领导对商贸物流批发市场实施包保责任制,商城管委会、兰山街道同步落实人员包保责任制。(3)本行政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员工人数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配备消防车和专职消防队员。(4)在未铺设供水管网的产业聚集区和属地主要干道上按照布置间距不大于120m的要求建设公共消火栓;每个自然村的主要道路上建成1-2处消防水源。(5)兰山街道、银雀山街道、白沙埠镇、半程镇按照既定计划,如期完成建站任务。

四、涉及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执行标准

各镇街(经开区)要结合实际,拟定方案,科学规划,合理布置,组织实施;要健全本级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立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实战训练,持续提升应急救援攻坚实战能力;要持续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杜绝民房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六、其他

此项工作是区委、区政府研究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开展新时期大应急大救援工作的重要步骤,事关全区消防应急救援工作长远大局,对于全面推进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发展进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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