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兰山区经营性停车设施规范实施方案》 | ||||||||||||||||||||||||
2021-07-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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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1.出台背景。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兰山区机动车快速增长,导致“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日益突出,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极大地影响着城市形象品位的提升。 2.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0〕138号)。 二、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适度调节停车供求关系、有效改善交通状况、切实缓解停车矛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形成监管到位、设置规范、停放有序、安全便民、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 2.主要任务。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停车设施管理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停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缓解停车矛盾,加快推动停车管理工作落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主要内容 优化停车设施备案流程,进一步完善停车设施管理措施。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 四、关键词解释 1.停车设施:本《实施方案》所称停车设施是指社会性车辆的停放设施,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以及摩托车、非机动车的停放设施。 2.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城市公共场地:道路红线以外至沿街建筑墙角的区域。 五、适用范围 《实施意见》适用于兰山区行政规划区域内设置、备案、管理的停车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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