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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兰山区2021年“关爱女性健康 幸福千万家庭”家庭安康工程实施方案
2021-03-03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1-000017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解读:兰山区2021年“关爱女性健康 幸福千万家庭”家庭安康工程实施方案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1-0000172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3-03

一、背景背景

近年来,各种恶性肿瘤(特别是女性的乳腺癌、宫颈癌)已成为威胁女性生命的“头号杀手”,严重影响女性的生命。

二、制定目的

为更好服务和保障妇女民生,促进妇女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妇女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

三、制定依据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5〕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实施以“守护家庭健康助力家家幸福”为主题的女性安康工程。

二、目标任务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按照自愿购买原则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家庭安康保险投保。保险分为男性、女性两种,区财政局对所有参保的16-65周岁兰山区籍妇女每人补助5元,

三、主要内容


家庭安康

保障项目

保障金额

保费

参保对象


女性

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

40000元

100元

16-65周岁健康女性


意外身故、伤残保障

20000元


意外医疗费用

4000元


男性

罹患原发性食管、胃、结肠、直肠、支气管和肺、阴茎、前列腺及睾丸特定部位的恶性肿瘤,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

20000元

100元

18-50周岁健康男性


意外身故、伤残保障

20000元


意外医疗费用

4000元


《方案》规定了保险期限及保险责任

1、保险期限

一年期,自中国人寿收费承保并出具团体保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于次年生效对应日24时合同终止。

2、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限内,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按本合同约定连续投保不受90日规定的限制),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罹患约定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女性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男性罹患原发性食管、胃、结肠、直肠、支气管和肺、阴茎、前列腺及睾丸特定部位的恶性肿瘤),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支出的,包括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外出旅游(限国内)、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户内日常生活中的磕碰,户外被车刮伤、高空坠物砸伤、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等意外伤害,均按条款规定负责赔偿,其中意外费用补偿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补偿。


四、政府补助涉及范围

所有16-65周岁兰山区籍健康女性。

五、执行标准

1、女性安康保险保费100元,保险期限1年。

2、区财政局对所有参保的16-65周岁兰山区籍妇女每人补助5元。

六、其他

坚持购买自愿的原则和服务至上、理赔及时的工作要求,尽量做到及时续保、不断保、全面保障投保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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