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 | ||||||||||||||||||||||||
2022-05-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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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1.制定背景:2019年7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投资条例》开始施行,《条例》对投资项目决策、项目计划、项目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监督管理都有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政府投资条例》制定本计划。 2.法律依据:依据《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兰政办发〔2021〕1号) 由区直有关部门提报2022年投资项目,经发改、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出台。 二、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按照“部门申报、发改等相关部门初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程序进行。 2.主要任务: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确定项目18个,总投资18.34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9.53亿元。其中:新建项目5个,2022年计划投资2.68亿元;改建项目7个,2022年计划投资0.64亿元;续建项目6个,2022年计划投资3.15亿元。 三、主要内容 1.工作要求。一要强化项目推进力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推进计划,细化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拿出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年内实质性建设进度。二要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实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根据规定实行“容缺”办理,优先从简从快办理相关手续,各要素保障部门全程靠上服务,靠前一步破解难题,切实保障项目手续办理顺利推进。三要强化资金监管。要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单位要严格按合同法律法规、基建项目财务制度、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合同拨付项目资金。严禁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挪用、滞留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财政性资金安全、及时和有效使用。四要强化安全生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确保安全施工。 2.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包括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时间、项目总投资、年度计划投资、提报单位等。 四、涉及范围 《2022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适用于全区2022年计划投资项目,以文件明确的具体内容为准,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五、执行标准 自文件出台日期起执行。 六、解读机关: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赵增秀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198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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