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兰山区城区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暨散煤替代实施方案 | ||||||||||||||||||||||||
2022-09-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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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1、制定背景:目前,我区城区设有国控站点4个(全市9个),站点周边3公里区域内存有大量城中村和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实现集中供暖的老旧小区,且短时间内无改造拆迁计划。前期,侯市长对全市散煤污染治理情况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区书记区长专题研究此事,今年下半年绝对不能再出现大面积烧散煤现象。做好城区重点区域清洁取暖工作,对我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城中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意义重大。 2、政策依据:为彻底解决冬季重点区域居民供暖问题,依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散煤治理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34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临沂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临政字〔2022〕15号),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出台。 二、起草过程 我们3次到街道办事处对清洁取暖工作进行调研座谈,广泛征求供热、燃气企业及居民意见,起草了《方案》,又先后3次专题会议研究、6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方案》(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工作要求。区住建局牵头负责推进城区清洁取暖暨散煤替代工作,区直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动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树牢主体责任,对本辖区内清洁取暖暨散煤替代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完善散煤污染治理工作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健全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禁止高硫、高灰劣质煤炭销售使用,积极引导鼓励城区重点区域群众使用清洁方式取暖,扎实细致做好全区散煤替代工作。 第二部分为工作范围。有4个方面:1、明确城区重点区域煤改工作原则。(1)按照“属地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清洁取暖方式,积极推广集中供暖。(2)坚持“梯次推进、先急后缓、总结经验、提升成效”的工作路径,分2022年和2023年两个年度完成工作任务。2、明确城区四个街道煤改重点区域。依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临沂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临政字〔2022〕15号)划定的Ⅲ、Ⅱ类区域和城区4个重点区域周边3公里内区域;重点区域周边3公里内区域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Ⅰ类重合区域。3、明确城区重点区域煤改居民户数。2022年散煤替代(禁燃区Ⅲ类、兰山街道、银雀山街道和金雀山街道辖区重点区域周边1公里内区域)共计8856户,分取暖方式:集中供暖750户、煤改气8106户;2023年散煤替代(禁燃区Ⅱ类和4个重点区域周边1—3公里内区域)共计13125户,分取暖方式:集中供暖2205户、煤改气10920户。4、明确城区重点区域煤改补贴标准。对新改造清洁取暖方式的户(仅限城中村和老旧小区,不包含新建商住小区),实行分类补贴标准。采取煤改暖方式,暖气开口改造费用由区里统筹解决,入户管道及建设等费用由改造户承担。采取煤改气方式,燃气开口改造费用由区里统筹解决,设备购置费用暂按不低于40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费用由改造户承担,补助资金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部分为推进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强化打非力度、强化督查考核四个方面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坚决做到沿街商户门头一律禁止使用散煤、外来租户一律禁止使用散煤、完成使用清洁能源替代取暖,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能源消耗。 四、实施范围 《兰山区城区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暨散煤替代实施方案》以文件明确的具体内容为准,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五、执行标准 自文件出台日期执行。 六、解读机关:兰山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专班 解读人:李伦三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198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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