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兰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2023-11-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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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1、制定背景 随着社会高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越来越重要。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制定此方案。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预案的出台目标是通过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来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生态兰山,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1、政策要点 《兰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共计7章,通过总体情况概述、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和解释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其中组织指挥体系方面主要分为区级、镇街级和现场三级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主要设置有: 1、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和应急保障组 2、新闻发布组 社会稳定组 在预警方面,主要是是根据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别设置了四级预警,分别是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危险级别有高到低。 四、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兰山区境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超出事发镇街、经开区管委会处置能力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区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五、执行标准 文件有效期: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且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 六、其他 1、注意事项:本预案指导全区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地质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兰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2、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兰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 七、解读机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监测监控科 解读人:赵玲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118313 电子邮箱:lsqhbfj@ly.shandong.c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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