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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兰山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8-12-0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19-000013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18-1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解读:《兰山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19-0000139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18-12-05

2018年12月5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兰山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贯彻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山东省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8〕174号)、《临沂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18〕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方案》制定了目标任务: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维护正常的学前教育管理秩序,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集中整顿、全面清理全区各类无证幼儿园,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优化学前教育发展环境,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工作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三、《方案》主要内容有:

1、治理原则:落实政府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强化部门协作,坚持齐抓共管;坚持改革创新,简化审批程序;坚持分类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2、治理任务。《方案》制定了三项治理任务,分别为:

(一)准入一批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但相关证件不齐全的无证幼儿园。对因年代久远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办理建设、施工、规划许可、土地证明、环保、不动产登记等前置证明的,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后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整改一批无重大安全卫生隐患、教学条件和教师配备基本合格但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对园舍建设、保教设施配备、安全设施、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合格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做好重点监控,确保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凡是通过整改达到标准的,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书(非营利性幼儿园)、工商营业执照(营利性幼儿园)、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的审批核发,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审监互动工作。

(三)取缔一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对租用沿街商铺、居民楼或农村民居,无户外活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办园随意性强,教职工配备不足,设施设备配备简陋,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隐患,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办园者法律意识淡漠、主观上不接受管理、不办理办学许可证的,依法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办学许可证,并办理相关登记,逾期不办者予以取缔。

3、治理步骤。方案制定了核查告知阶段、分类整治阶段,分别要求在2018年12月15日前、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底。完成相应任务。

4、组织实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长效机制、及时报送情况等三个方面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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