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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建立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
2019-01-03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jhxxhj/2019-000003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19-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解读:《关于建立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lanshanqujjhxxhj/2019-0000036
发布机构: 兰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1-03

2019年1月3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作如下政策解读。

问:评价的范围是那些呢?

答:《方案》规定奖补范围是:人工造林或者村庄绿化。

问: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除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银行债券保险、房地产开发和公益性企业除外),实际用地3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企业。

问:企业如何进行分级?

答:根据各指标权重加权计算确定得分,按照评价范围进行分类评级,评价结果经区政府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政府系统内部公示通报,作为政策支持和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

1.企业综合评级

按各指标权重加权计算确定得分,从高到低将企业分成:A级优先发展类(前20%)、B级支持发展类(21%—70%)、C级倒逼转型类(后30%)。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诚信经营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直接评为D级,列为限期整改类。

2.单项评档

对单项评价指标按数值从高到低将企业分成三档:优秀(前20%)、良好(21%—70%)、一般(后30%)。

问:如何确定参评企业名单?

根据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名单及企业基本信息确定规模以上参评企业名单,由区统计局负责提供。实际用地3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参评企业名单,由各镇街、经开区据实统计上报兰山国土分局,兰山国土分局审核确认后提供。区统计局、兰山国土分局分别将工业、服务业参评企业名单报送区经信局、区发改局,由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向各镇街、经开区反馈。(完成时限:2019年1月25日前完成2017年度参评企业名单统计;2019年1月底前完成2015年度、2016年度数据采集企业名单统计)

(二)数据采集

1.采集。由各镇街、经开区根据参与评价企业名单采集评价数据(见附件4、5表格),包括: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用地面积(亩)、产值(万元)、营业额(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增加值(万元)、实缴税金(万元)、耗煤量(吨)、耗电量(万度)、耗水量(立方米)、其他能源消耗(吨标煤)、主要污染物排放(当量)、研发经费(万元)、年平均职工人数(人)等数据(具体数据说明见附件3)。

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上报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核准,评价数据以上年度统计数据为准,不在统计范围内的数据以主管部门认可的为准。其中,区统计局负责核准归集企业增加值、产值、主营业务收入、总能耗(包括煤耗、电耗、其他能源消耗)、年平均职工人数、研发经费支出、营业额等数据,区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商城分局负责核准归集参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区税务局负责核准归集实缴税金数据,兰山国土分局负责核准归集实际用地面积,兰山环保分局负责核准归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当量数据,区水务局负责核准归集用水数据,区住建局负责配合区统计局核准归集用气数据,市供电公司兰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配合区统计局核准归集用电量数据;涉及部门管理权限的指标数据,由区直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对口上级部门进行采集汇总。安监、环保、经信、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列出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诚信经营等方面存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名单。

各相关部门将核准、归集的企业数据分别报市级对口部门审核备案,同时报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汇总数据后,分别报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备案。(完成时限:2017年度数据采集工作于2019年2月20日前完成;2015年度、2016年度数据采集工作于2019年3月20日前完成)

2.更新。评价机制建立后,根据企业每年综合评价结果,对企业分类实行动态管理,评价数据每半年更新一次,并按评价得分调整分类。

政策文件:关于建立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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