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兰山区2018年秋冬季和2019年度造林绿化奖补办法》 | ||||||||||||||||||||||||
2018-10-30 点击数: | ||||||||||||||||||||||||
|
||||||||||||||||||||||||
|
||||||||||||||||||||||||
解读《兰山区2018年秋冬季和2019年度造林绿化奖补办法》 2018年10月30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兰山区2018年秋冬季和2019年度造林绿化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作如下政策解读。 问:奖补的范围是那些呢? 答:《办法》规定奖补范围是:人工造林或者村庄绿化。 问:人工造林的奖补的原则和标准是什么? 答:人工造林的奖补标准是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对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进行资金奖补。对各级已安排奖补资金的营造林任务不再进行奖补; 奖补标准:根据是否是新造林(即林地一张图林地范围外)和造林规模进行相应资金奖补,具体标准如下。 属于新造林的: 1、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0元/亩; 2、连片面积在50-10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00元/亩; 3、连片面积在20-50亩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元/亩。 属于更新造林的: 1、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00元/亩; 2、连片面积在50-10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元/亩; 3、连片面积在20-50亩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元/亩。 问:村庄绿化的奖补的原则和标准是什么? 村庄绿化的奖补原则是达到省、市、区级以上森林村居标准。 奖补标准:通过省级森林村居验收的奖励5万元;通过市级森林村居的验收奖励3万元;通过区级森林村居验收的奖励2万元。 问:奖补程序是什么呢? (一)人工造林: 1、造林开始前,以镇街道、经开区为单位制定造林设计方案,并报区林业局备案,同时成立工作班子,负责组织实施造林。 2、造林结束后,各镇街道、经开区首先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同时把验收后符合奖补政策的造林绿化小班上报区林业局。 3、区林业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各镇街道、经开区上报的造林小班进行全面实地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用GPS卫星定位仪逐小班测量,对照林地一张图,判读新增造林和更新造林面积,同时检查栽植密度、成活率、苗木质量规格等情况。 4、检查验收结束后,区林业局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出具检查验收报告并按标准进行奖补。 5、在年度林地变更中,符合要求的,纳入新增林地。 (二)村庄绿化: 1、年初以镇街道、经开区为单位提出森林村居申请,同时一并上报绿化方案。 2、年底区林业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标准进行奖补。 3、同一年度省、市、区森林村居不重复奖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