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兰山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 ||||||||||||||||||||||||
2018-11-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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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1日,兰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兰山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兰政办发〔2018〕100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意义 食品安全,尤其是少年儿童的食品安全历来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兰山区现有在校中小学生26.4万人,各类幼儿园学生10万余人,职业学校学生0.3万人,其中在学校(幼儿园)食堂就餐的中小学生约8万人,幼儿园学生约10万人,约占学生总数的一半。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追溯体系信息化(以下简称追溯体系)建立,可实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可追溯,明确各节点责任,有利于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同时,追溯体系建设还能实现采购阳光化运作,杜绝暗箱操作,降低滋生腐败风险。 二、《方案》提出的总体思路 以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和市场准入相衔接,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信息化体系,实现食品全过程追溯的信息化管理,提升我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三、《方案》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引导、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建设以学校(幼儿园)食堂和供货方为主要节点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化体系,覆盖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实现批次跟踪溯源、数据实时采集和传输等功能,确保学校(幼儿园)食品质量安全、可溯可控,保障师生饮食安全,为全区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有益经验。 2、工作内容。《方案》规定了六个工作内容,分别为:优化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渠道;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规划;经营准入的资质审核;食品追溯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模式;食品安全可追溯的实现;追溯系统信息化建设后期开发方向。 3、工作步骤。《方案》分调研、开发和测试阶段和全面运行阶段两个步骤,分别在2018年12月31日前,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4、工作要求。《方案》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营造宣传氛围三个方面为保障《方案》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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