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 ||||||||||||||||||||||||
2019-06-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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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你6月25日,兰山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兰政发[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针对农机化安全发展新形势,立足我区实际,推动解决当前农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充分体现了我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一、制定本《意见》的目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业机械法定职责,办事流程,落实兰山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部门配合,使我区农机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向好发展。 近年来,我区农机安全生产总体呈现良好势头,但不可麻痹大意,我们必须未雨绸缪,有针对性的研究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二、本《意见》的主要内容 总的要求,要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及有关个人的主体责任。 (一)工作任务 1、以压缩农机事故为工作导向,加大农机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加强联合执法的力度和常态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快严”工作,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业务,扎扎实实从源头上做好农机管理工作。 3、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农机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农机管理员的作用,解决好农机监管“一公里”监管空白的问题。 三、本《意见》的特点 (一)工作细化。对工作重点细化,一是细化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二是明确管理重点,目标,区域,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农机业务办理流程法制化。 (二)组织机制健全。要求各级政府成立农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将农机安全生产列入本级政府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三》宣传措施得当。《意见》要求各单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农机从业人员为重点,认真开展“六个一”活动利用农忙节点,加大安全生产宣传领导,让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深入到千家万户,农机安全宣传遍布角角落落。 政策文件: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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