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兰山区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 ||||||||||||||||||||||||
2018-11-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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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5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兰山区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兰政字〔2018〕81 号),现对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8〕125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临政字〔2018〕136 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区标准化综合改革,提升兰山标准建设水平,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以下称《方案》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临沂市标准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我区部署的标准化重点建设项目及兰山特色标准化重点建设项目,建立起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标准化综合协调推进机制;健全完善有利于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制度政策;努力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全市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标准化创新基地、推广应用平台和试点示范项目,培育一批体现兰山优势和特色的先进标准,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兰山经验、兰山模式,初步形成覆盖经济社会重点领域,以国际标准为引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新型“兰山标准”体系,助推“工业、服务业、城市建设”三大升级版建设,服务兰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有四大目标,为:改革标准化管理体制;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构建新型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化支撑保障。 《方案》确定了三项重要工程,分别为:实施乡村振兴标准提升工程;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实施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 五、实施步骤 《方案》制定了3项步骤,(一)第一阶段,全面启动,深化改革(2018年) 制定全区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全区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完成企业标准“领跑者”、团体标准、试点示范项目、标准化技术组织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标准化人才、经费、政策、服务等保障措施;启动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和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启动重点标准制定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建立国际标准创新项目培育库、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库、团体标准“一品一标”培育库;建立标准化工作考核机制,将标准化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第一年考核。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深入实施(2019年) 调整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库、团体标准“一品一标”培育库、各类标准培育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完善标准实施机制和监督机制,启动企业标准化年度统计工作;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和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完成系列重要标准制定;各类创新基地、创新平台高效运行,完成标准制定、推广应用等年度任务;各类试点示范项目完成建设工作。 (三)第三阶段,全面完成,总结提升(2020年) 全面完成全区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标准化体制机制高效运行;标准化制度政策保障有力;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库、团体标准“一品一标”培育库建设取得实效,培育出一批领先标准;持续深入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和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各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和团体标准培育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建立起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符合兰山特色,以国际标准为引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新型兰山标准体系;粮食、蔬菜、果品、食用菌、畜牧养殖等优势领域的相关标准制定任务全面完成;国家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考核验收;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机制和经验模式;兰山标准化建设水平和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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