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
2019-12-0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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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业是兰山区的一大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12月20日,兰山区召开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围绕支持发展进口贸易、支持鼓励发展跨境电商、优化商贸人才成长环境、支持参加境外经贸活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以往大宗进口商品、发展跨境电商、开展电商培训、参加国际会展等经常性活动,有了真金白银的补助,释放了兰山区作为老牌商贸名区,紧抓新机遇、展示新作为,阔步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 根据《意见》,兰山区政府鼓励发展一般贸易进口,对符合要求的进口企业,进口日用消费品且货物运输到兰山区的,每进口1美元货物给予境内收货人0.1元的奖励。对进口母婴用品类、美容美发护理类、家居生活类、预包装食品类等重点培育商品品类的企业,每进口1美元货物给予境内收货人0.2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可达50万元。 鼓励发展进口商品市场和销售专区,对符合要求的进口专业市场、销售专区、专业楼宇,根据其场所面积,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入驻企业、商户自营进口额(限日用消费品)首次达到100万美元、2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5000 万美元、1亿美元的,分别给予人民币2万元、4万元、10万元、20万元、60万元、120万元奖励。 支持引进知名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对新入驻兰山商城的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服务平台或运营中心,对其租赁或购买的办公场所,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对符合要求的跨境电商园区,按使用面积给予园区运营主体每月每平方米3元的奖励。 支持建设跨境出口商品展示中心(展厅),对符合要求的跨境出口商品展示中心(展厅),根据其展厅面积,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给予展厅运营主体奖励。 鼓励兰山海外商城、海外展厅、海外仓建设和应用,对符合要求的海外商城、海外展厅、海外仓,根据其对市场商户的服务能力并经考核后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兰山区内企业应用区级公共海外仓(列入区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名录)开展业务、达到一定业绩标准的,按仓储服务成本的50%给予奖励。 支持开展商贸行业专业技能培训,对经区商务局认定的培训服务机构,对其举办的培训(限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类)单次达到200人以上的情况下,经向区商务局提前申报并审核认定,按场地租赁费用的50%给予奖励,单家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支持各类公益性小型培训活动,对经区商务局认定的培训服务机构,对其举办的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类小型培训,经向区商务局提前申报并审核认定,举办50人以上的小型商贸培训活动的,给予组织方每场1000元的奖励,单家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 鼓励企业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对参加省、市、区组织的拓展海外市场及对接境外合作项目等出国经贸活动的企业和市场商户,2人以内按照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标准费用给予全额奖励。 鼓励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会,对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会的展位费,2个国际标准展位以内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奖励,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可达5万元(国家、省、市级有同类奖励的部分予以扣除)。 据了解,2019年,兰山区预计全年实现网络零售额164亿元、同比增长23%,进出口额21亿美元、同比增长16%。临沂入选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名单,齐鲁E谷被评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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