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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四中学教职工考评方案
2020-03-16    点击数:  
 索引号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第十四中学教职工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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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 2020-03-16

一、指导思想

为转变思想观念,发挥教育资源的潜力优势,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为学校发展和教师考核、评优、聘任等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数字依据,实现过程化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达到一评多用的目的,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体现管理的客观和公正,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打造学生向往、教师幸福、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理想学校。

二、考评范围

当年度正式聘任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办法

教职工的任期工作考核,是对教职工履行职责的检查,也是对教师一学期工作的综合评价。为落实教职员工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员工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每学期总分为500分。

师德考评(50分)

一、考核办法

由考核领导小组每学期组织一次考核。采取平时量化积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其中民主评议占40分,平时量化积分为10分。

二、量化标准

1.民主评议:全体教职工代表评议占40%,一等16分;二等12分;三等10分;教干评议占60%,一等24分,二等20分,三等16分。

2.平时量化:各种师德学习材料上交,学期末根据完成质量,一等10分,二等9分,三等8分,无材料者0分。

三、有下列情况

一经查实,按规定扣分,扣完为止。错误严重,影响恶劣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学期内受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和社会治安法规受到处罚,开办辅导班、从事有偿家教等。师德考核计零分。

2.争荣誉、争待遇、争职称,不顾大局,因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而无理取闹,甚至污辱、谩骂、诬陷伤害有关人员;计较个人得失,无端猜疑他人,妄论他人是非,造成同志不团结或混淆是非,扣10分。借故闹事,损坏他人或公共财物,每项扣30分。

3.因教育方式不当,处理学生问题失言失手;教育教学过程中歧视差生;强迫学生离校退学;被学生或家长告到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扣10分。学校视情节给予一定处分。

4.不经学校批准私自安插学生;随意向学生推销或变相宣传推介教辅资料;向家长要钱物,托家长办私事等,经查实,每项扣20分。

5.在监考或改卷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提高自己的教学成绩的。扣20分。

6.疏于防范,发生失窃或安全事故的,给集体或他人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扣10-40分并赔偿经济损失,追究责任人责任。岗位责任意识不强,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失误,受到上级领导批评或在上级各项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扣20分。

7.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负责任,造成教学成绩严重下降或班级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扣20分。

8.工作日饮酒,扣20分。酒后上课,扣30分。

9.违反师德八条警戒线和教学行为十条警戒线之一者,师德为零分。

10.当学校财产、师生人身安全受到非法侵害时,视而不见,或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推脱责任,师德为零分。

11.加入邪教组织,参与邪教活动,传播邪教信息者;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者,经单位核实后,师德为零分。

12.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或对工作不负责任,扣10分。如属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得好可适当加1-5分。不能按时完成学校双城同创、文明校园创建、各种督导检查等工作的,每次扣1分。

13.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当学生受到非法侵害时,能挺身而出,受到社会、家长、学生好评的。加20-40分。特殊情况,专项奖励。

师德考评由政务处负责实施。

第二部分 考勤考核(100分)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充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坐班制度

1.学校在正常工作日实行坐班制,所有在岗教职工坐班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溜班、旷课(班)。

2.坐班时间:每天坐班8节。

3.因工作需要节假日、周末加班,本学期工作时间内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等量休班。

4.晚自习辅导、值班,本学期工作时间内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双倍休班。

二、考勤制度

1.领导责任:分管校长对学校考勤管理负领导责任。

2.值班教干负责教职工到校及工作纪律抽查。并将每天的检查情况统计后交政务处。工作期间教职工要按时到校并在指定办公室办公,严禁串岗。抽查不在岗的教师需在15分钟内及时向值班领导说明事由,过时按旷工一节计。两次抽查不见,按旷工一天计。

3.教职工签到、签退使用钉钉打卡考勤,签到、签退时间根据季节变化调整(具体见通知)。

4.办理纸质补卡程序:本人确因在校内处理公事错过打卡时间,经年级或处室负责人查实无误同意后方可办理补卡手续,补卡原则上必须当天完成,下午忘记签退可延长到次日8点,否则发现一次按旷班2节处理,补卡次数每周仅限1次。

5.因公开会、出差等,所有公差一律经校长审批。否则按旷班处理;因教研、学习培训、比赛活动等外出,参会代表需携带有关通知文件,经主管处室负责人开具审批单后,报政务处、门卫各一份,方可离校。

6.政务处负责统计、汇总、公布、存档,做到周公布、月总结、学期末考核。负责全体教职工会议、需考勤的临时性会议、升旗、各种大型活动等必须参加人员的考勤。

7.教师工作日期间,若因事、因病需要离岗,必须履行纸质请假手续,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将请假条送交政务处和门卫室各一份,否则按旷班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需办理电话请假手续。分别给分管领导、值班领导说明情况,到校后补假。政务处负责做好备案记录。无请假条按旷工处理。

8.教职工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在处室、年级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七天以内,由校长批准,学校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年级主任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期限超出学校批准范围的,经校长批准后,报区教体局人事科备案。请假期满及时销假。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续假,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量化细则

(一)请假节数界定:

周一升旗按一节课计算,大型集会、活动(全体教师会、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大型考试、运动会等各种文体活动)每请一节按两节计算。其他参加上操的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管理午休、课外活动、自习课的值勤教师,不足30分钟的按0.5节课计算,其它活动按45分钟一节计算,超过30分钟不足45分钟计为一节。

(二)量化标准:

1.事假40节以内(含40)每节扣0.5分,41节至80节(含80)每节扣1分,80节以上每节扣2分。扣完为止(含周末、假期各项集合)。无需住院的小病病假按事假标准处理。

2.上班迟到、早退、溜班一次扣1分,迟课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2分。大型集会、活动(全体教师会、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大型考试、运动会等各种文体活动)每节扣2分。

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签到(退),为按时到校(离校);签到结束后15分钟内到校视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课1节。

3.学校抽查上课、坐班或值班,未见其人,扣量化分2分(公事者除外)。

4.连续请事假两周(含两周)以上,考勤分计0分,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评优晋级。

5.病假:请病假半天由处室或年级负责人及值班领导签字批准;一天由分管校长及值班领导签字批准;一天以上由校长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病假连续超过五天以上)须出示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微机打印的缴款单据。病假连续超过三十天以上(含节假日),考核不列入优秀,不参与优秀评选及教学成绩优秀奖评选。因身体原因长期(半年以上)不能坚持工作,需办理病休手续,按教体局相关规定处理。每学期病假5天以内不扣分;超出5天,每节扣0.25分;学期累计超出20天,每节扣0.2分。否则,按事假处理,每节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四、其他规定

1.请假或教研及公务外出一周内(不含一周)须自行调课,并在假条上注明调课时间节次(含晚自习),假后必须自行补回,否则按照旷课处理。(请假一周以上,学校安排他人代上)

2.女教师产假为158天(含节假日在内,从请假之日开始算起),产假期满孩子一周岁以内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一节课,具体哺乳时间由哺乳期教师到政务处说明备案。男教师的陪护假为1周;假期自妻子住院之日起计算,陪护假期间不影响上课者可延长一周,婚假一周,儿女婚嫁3天,丧假期限由校长室视情况审批。以上类型不扣量化分。

3.班主任家访需办理家访手续,并尽量避开周一班主任例会时间,同时要求填写家访记录和家长签字、留存家访照片,政务处负责落实。否则按事假记。

4.接送孩子上幼儿园的老师或因特殊情况短时期(一个月以内)内需早走或晚到的老师,由个人申请,经支部会议研究同意后,半小时内不计考勤,不量化扣分。特殊情况需向值班领导声明。

第三部分 能力考核(150分)

教师能力考核主要包括教学过程、工作量、教师获奖、特别贡献奖,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考核。

一、教学过程考核(70分)

(一)备课(20分)个人备课(16分)和集体单元备课(4分)

学校按课程方案要求,列出每学期各学科应授课总时数M和单元集体备课总次数N。

个人备课要求:

1.教案个数:周周查,教案个数与规定课时相符,每个加10/M分。

2.教案质量:从书写、项目、学法指导、是否实用、有无抄袭、二次备课等方面进行检评分档,一档6分,二档4分,三档2分,每个得分为档次分/M。

集体单元备课要求:

1.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并积极参与讨论,计2分。每旷课一次1分,请假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集体备课时,由教务处负责考勤、记录。

2.集体备课有效果,能完成集体备课的基本任务,计2分。3.集体备课每少一次,全组扣4/N分。

(二)上课(10分)

组织全体教干、教职工代表及部分学生代表的进行测评,其中教干测评占50%,职工代表测评占30%,学生代表测评占20%。

1.作业设置与批改(15分):

学校根据区教研室要求,规定各学科的作业项目和最少作业次数N。

2.作业次数(5分):每次计5/N分。每月组织检查一次,检查所有任教班级学生作业的批改完成情况和批改记录情况。

3.批改质量(5分):档次分/N。语文大作文精批不少于1/2,有评语,其他如小作文、读书笔记略批。其他学科全批全改,有纠错复批,有等级评价和激励性语言。分5分、4分、2分三个档次。

(1)无书面作业学科按全校考试学科作业最低分计入。

(2)所有考试学科的单元检测题要指导学生按时完成,要求有成绩分析和针对性讲评。根据整理和使用情况分别加1-5分。

4.教师听课(10分):

(1)听课节数:每学期30岁以下的教师听课记录不少于30节,其他教师不少于20节,新分配教师不少于50节。每少一节扣0.5分。

(2)听课质量:查看听课记录本,根据记录项目、有无评课、是否简单潦草等,分别按10、8、5、3分计入。弄虚作假该项为零分。

5.计划、总结、理论学习(10分):

每学期初,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确定主要学习内容,采取学校集中辅导学习和个人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每位教师要认真学习,记好笔记,并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分别计7、6、5分。

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教师每学期初要上交个人教学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后,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学生成绩反馈,及时写出学期工作总结。每项3分。内容详实,有实效,得2分。内容简单得1分。

6.教研活动(5分):

各级教研部门及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安排的教研活动,有关教师须按时参加。无缺席,效果好,得5分。由带队领导或教务处负责记录,每缺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

参加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区外学科教研,教师回校后二周内不进行汇报交流、不传达会议精神、无总结材料,扣5分。

二、教师的工作量考核(基础分80分)

教师工作量为实际上课工作量和附加(折算)工作量的累加。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暂定教师基本工作量为每周12节(兼课教干的基本工作量每周不少于8节),基础分为80分,周课时量(含附加工作量)每增加一节加2分,每少一节减2分。

1.教学附加:

作业:参照教研室规定各科作业数量,对标准任课量,语、数、英语每周加1.5课时,理化每周加1课时,美术每周加0.1课时。有同步的学科每周另加1课时。

备课:周备课个数,每个按0.1课时。

课间活动:体育老师组织学生参加课间活动,根据检查结果,每次0.25课时。

教师上分组实验课:学期分组实验总课时数除以实际学期周数。

2.岗位附加:

教干、年级主任每周12课时,科室人员以学校确定的周课时为准,教研组长每周1课时、备课组长每周0.5课时、年级组成员每周5课时,班主任每周5课时(依据政务处提供的考评量化成绩分5课时、4课时、3课时计入)。

3.阶段性上课:按每学期实际周数平均分到各周。

4.辅导附加:语文、英语早自习辅导,学期结束时根据检查次数,每次计1课时;无早自习辅导任务的班主任早到校,同辅导老师一同检查,每次0.5课时(同为班主任和辅导老师的不重复统计)。午自习辅导每次计0.5课时,晚自习辅导以实际节数计入。以上辅导的课时数累加后按每学期实际周数平均分到各周计入。

5.课外艺体活动(兴趣小组)有计划、有实施过程记录,并坚持常规性活动,辅导(指导)教师每节次计0.5课时,有效果、有影响,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奖励,每周加1课时。有特色,召开现场会加2课时。兼职实验教师每周加1课时。

6.监考、阅卷:监考每场次2课时,阅卷每次4课时,以上两项累计后,按每学期实际周数平均分到各周计入。

7.外出教研学习每天按6课时(按实际学习天数,不含路上时间),按每学期实际周数平均分到各周计入。

8.应急工作附加:迎接上级检评的听课活动,每次4课时,各种应急材料的准备,每次1—3课时,信息、实验、体育集中训练和其他应急加班情况的按时实际课时数,以上项目的课时数,按每学期实际周数平均分到各周计入。

三、教师获奖加分

1.业务获奖:教师业务获奖包括教学奖、公开课或讲课比赛、案例、课件制作等。按省、市、区、校级,分别加4、3、2、1分。其中,课件制作只限一人加分。

2.教科研成果获奖

教科研立项、档案及过程(4分):有立项的课题,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有完整的教科研档案,有规范的过程材料,确实进行课题研究,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及以上分别计1分、2分、3分、4分。

教科研成果(4分):教研室(所)评选认定的教科研成果一二等奖,省级以上4分,市级3分,区级2分。

3.在市级以上教育报刊发表的1500字以上的论文,省(部)级以上计2分、市级1分。

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获奖论文,省级以上、市级、区级分别计2、1、0.5分。以上论文只取第一位计分。

由学校推荐发表的教育信息,撰稿人按上述标准降一级次计分。

4.辅导学生各类竞赛获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分;市级一等1.5分,二、三等1分,区级一、二等1分。该项同一届次不同级别不累加。

体育教师辅导学生参加运动会,获前三名,省级以上4分,市级3分,区级2分。获前六名,省级以上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5. 荣誉奖励:由各部门颁发的单项荣誉。省级、市级、区级分别计3、2、1分。

以上各种获奖每项只取最高级别,可累加最高不超过8分。

四、特别贡献奖加分

主持召开现场会,获得有影响的成果、特别突出的成绩,省、市、区主持人分别加10、8、5分,主要参与人员加5、4、3分。

五、教辅人员的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一等,131—150分;二等,111—130分;三等,90-110分。

1.教职工代表评议占40%。

2.学校领导评定占60%。

第四部分成绩考核(200分)

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考核

一、教学人员成绩计算

(一)考试学科考核计算办法

考核个人成绩和学科集体创优成绩,期中考试占40%、期末考试(九年级学业结束考试)占60%。

1.个人成绩计算方法:七年级考评班级建籍人数的95%,八年级考评班级建籍人数的90%,九年级考评班级建籍人数的85%。学生名次分=参考学生总数+1-学生名次;学科名次分=本学科参评学生的名次分之和/参评学生数;教师个人名次分=各班学科名次之和/所教班数。以级部为单位,名次分第一名的记180分,最后一名为100分,其他老师按成绩折算计分。同年级的住宿班单独考评任课教师的名次分,方法同上。

2.集体创优成绩计算办法:考核备课组的名次分和进步分。名次分,期中、期末考试名次居联研片第一名赋10分,第二名赋8分,第三名赋5分。进步分=基础分*难度系数,每进步一个名次基础分为5分,按照不同学科设置难度系数,语数英难度系数为1.2,理化难度系数为1.1,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不设难度系数。

(二)考查学科考核计算办法

1.音、体、美、信、其他等考查学科成绩由抽测成绩和附加成绩组成。

2.抽测成绩计算办法:(100分,成绩由教务处提供)

(1)抽测由校际联研会议决定考查内容,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科教师。

(2)考查办法:采用联合抽测的方式,抽考人数及抽考方式由校际联研会议决定。

(3)抽测计算成绩:个人平均分÷学科平均分×100÷最高分。

3.附加成绩考核办法:(100分,成绩由个人、教研组据实申报,教务处审核提供)

(三)活动成绩(50分,由各科室负责提供)

1.参加活动加分(30分):由学校组织的运动会、五四汇演等大型活动及由教研组组织的小型活动均按参加次数及个人所带班级活动成绩计入成绩计算,本学期不举行活动的以0分计入成绩。

参加活动成绩=个人平均分÷年级最高分×30分。

2.举行活动加分:每年级每次加5-10分,组织材料5-10分(由年级科室、学校进行考评签字决定),一学期最高加20分。

3.活动成绩=参加活动成绩+举行活动加分。

(四)课外活动兴趣小组(50分,成绩由负责科室提供):

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个人兴趣特长,学期初个人提出申请成立社团、兴趣小组,经学校审批,每周活动正常开展,按时上交兴趣小组材料的。最高加20分。

2.学期末自行组织成果汇报展示,提前书面通知学校。最高加10分。

3.兴趣小组有完整的校本教材的,学期末前2周提供给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其是否实用、规范确定等次,一等20分,二等10分,三等5分。

课外活动兴趣小组得分=活动开展得分+成果汇报得分+校本教材得分。

4.个人成绩计算办法:(教务处汇总)

抽测计算成绩+活动成绩+课外活动兴趣小组得分

5.组织程序保障措施

(1)所有考查学科教师制定成立社团、兴趣小组的活动方案和宣传海报,面向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招生宣传。(校田径队可面向全校招生)

(2)有意向的学生向班主任报名申请,班主任也可自行择情推荐,并汇总家长及任课教师意见向相关处室推荐不少于15人的候选名单供相关教师选择。

(3)相关处室针对教师组织活动、学生参加社团、兴趣小组人数多少及获奖情况自行修订对社团、兴趣小组及班级的量化考核办法。

二、教辅人员成绩测评:

成绩考核:一等,90-100分;二等,80-90分;三等,70-80分。

1.测评办法:

(1)教职工代表评议占40%。 (2)学校领导评定占60%。

2.结果使用:

教职工综合考评是教师一学期工作的综合评价,是教师评优、职称聘任晋升的主要依据。

本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在方案运行过程中确有不合理的地方,需经党支部研究后进行解释、修正、补充、完善,重大修改、调整需提交全体教职工代表半数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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