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 ||||||||||||||||||||||||
2023-12-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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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名称: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2.执法机构设置:共设有11个执法业务大队和28个派出所 3.办公地址:兰山区考棚街1号 4.联系方式:0539-7303077 5.执法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二、执法职责和权限 公安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下列行政执法职责: (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三)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四)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六)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禁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四、执法程序 五、监督途径 (一)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临沂市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大厅4楼 2、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 (二)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和受理条件 1、投诉电话:0539-110 2、受理条件:举报人需提供被举报人的准确名称、地址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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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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