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 ||||||||||||||||||||||||
2024-01-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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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名称: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执法机构设置: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办公地址:兰山区北园路环卫巷内 4.联系方式:0539-5255767 5.执法人员姓名:详见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http://www.lyls.gov.cn/info/2447/89795.htm 二、行政执法职责及执法权限 集中行使城管、住建、水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民政、民宗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强制措施,承担相关执法职责。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宗教事务条例》《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 四、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内容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http://lylszwfw.sd.gov.cn/ls/icity/powerduty/qzlist?is_contain_country_list=0 五、行政执法流程图 详情见附件 六、办理时限 行政执法程序由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的,行政机关应当自程序启动之日起60日内办结;60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 七、监督途径 (一)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2、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 (二)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受理条件 1.投诉举报方式、途径 举报电话:0539-12345 2.受理条件 举报人需提供被举报人的准确名称、地址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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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执法流程图.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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