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西城酉金湖片区下达征收决定 | ||||||||||||||||||||||||
2020-07-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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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临兰政征公告字〔2020〕第2号),下达《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临兰政征决字〔2020〕第2号)。同日,兰山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在酉金湖片区内进行张贴公布。 临沂西城酉金湖片区东至高速公路,西至中央大街,南至长春路,北至祊河滨河路,改造范围为该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目前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正在公示。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遵循“三原则”开展征收工作,一是坚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原则,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考虑征收区块各方群众利益的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做好政策兑现的原则。同时,有效处理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及时梳理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实现酉金湖片区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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