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2021年兰山区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计划方案
2021-01-2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wsjhsy/2021-000034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1-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2021年兰山区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计划方案
索引号: lanshanquwsjhsy/2021-0000343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卫生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 2021-01-25

为进一步提升推动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全面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以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二、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的知识宣传、培训,加强科室业务学习,确保执法人员理解、掌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内容和要求,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并督促、指导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的学习,强化经营者法律责任意识。

(二)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抽检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许可项目范围》、重点监督检查游泳场所、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抽检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

(三)加强公共场所专项监督管理。一是继续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到2021年底,住宿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和洗浴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均达到100%。二是加强业务监督指导。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把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量化信誉度级别和卫生监测结果公示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三是加执法力度。对公共场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查体证明和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进行处罚。

(四)加强公共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以及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五)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检查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做到证照齐全、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店内禁止吸烟、配备防蚊蝇设施、店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确保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复审顺利通过。

(六)做好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国家双随机工作任务下达后,根据工作任务,积极协调、配合第三方检验机构完成检测采样工作,及时将检测结果录入国家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并向社会进行公示。11月30日前确保完成全年的双随机工作。

(七)扎实工作,积极争取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建档阶段(3月至5月)。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掌握各类公共场所数据,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督促相关公共场所依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整治阶段(5月至12月)。按2021年工作计划时间规定,完成对游泳池、住宿场所、沐浴、美容美发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大型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候车室抽检任务。对整改单位进行巡回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为执法依据,给予行政处罚。

(三)11月底,根据年初安排,精心组织,充分准备,迎接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通过总结展现公共场所监督管理经验,打造“亮点”现场,进一步转变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起到重要作用,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工作标准,加大执法力度。要严格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公共场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鼓励群众参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社会氛围,。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5日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