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2022年兰山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22-10-18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wsjhsy/2022-000024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2-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2022年兰山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索引号: lanshanquwsjhsy/2022-0000247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卫生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 2022-10-18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常态化管理期间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2022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加强传染病防治执法,确保完成重点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目标任务。

2.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监督制度,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力度,案件查处率达100%。

3.促进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的提高,提升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和准确率。

4.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率达100%;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废弃物暂存设施,且符合标准要求,完善各项登记制度。

5.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防止疾病传播。

二、工作安排

1、预防接种单位专项检查

2、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常态化管理,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专项检与双随机检查相结合。

3.学校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

开展春夏季(4月至6月)及秋冬季(9至11月)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

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和消毒产品使用单位抽查。

三、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预防接种单位的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

1.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情况;

2.接种单位疫苗公示、接种告知(询问)的情况;

3.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情况;

4.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情况;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情况。

(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疫情报告管理

应建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定专门的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建立传染病防治相关的管理制度。有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本,门诊日志和登记本的项目填写要完整。传染病疫情报告要及时、完整、准确。

2.预检分诊情况

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置预检分诊点,分诊点设置要规范;要熟悉发热患者处置流程。

3.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

要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合理。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各种制度并经常自查,医院消毒隔离措施落实要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一次性医疗用品购置、储存、发放、使用和回收要严格规范的进行登记,医院感染检测要按规定进行。

4.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制定本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点),分类规范收集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中心集中处置,交接登记完整。医院污水、污物的管理要符合规范要求。

5.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情况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应设置传染病防治法宣传专栏。开展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法规、知识等有关培训,全年不少于1次。

(三)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建立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2.建全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病因追踪制度和消毒等制度并落实。

(四)消毒产品管理情况

检查及抽查开展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抽查,规范管理消毒产品,落实索证制度,打击违法违规宣传疗效和标注禁用物质等行为。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