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政府公报 >> 往期公报 >> 2019年第四期(总第4期) >>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正文
关于印发兰山区高铁沿线及临沂北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2-12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19-000021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2-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字〔2019〕47号
 标题  关于印发兰山区高铁沿线及临沂北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19-0000218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2-12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高铁沿线及临沂北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兰山区高铁沿线及临沂北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山区高铁沿线及临沂北站周边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区高铁沿线及临沂北站周边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为高铁沿线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2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有保障,卫生无死角,观瞻有形象”的标准,坚持“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净化、绿化、美化、拆除、改造、装饰”为主要整治措施,切实改变我区境内鲁南高铁沿线、高铁站周边及主要通站路“脏、乱、差”现象,全力打造我区高铁沿线“环境整洁、景观优美、面貌全新”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区域范围

鲁南高铁(兰山段)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秩序管控范围控制在100米,环境卫生整治控制在500米,抽取地下水控制在200米,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环境卫生问题

1.城乡环卫。清理铁路栅栏(或隔离网)外(含荒地、农田、河流、沟渠、道路两侧、桥下、池塘等处)的积存垃圾;田间地头、河流沟渠等处以及挂在树枝(电线)上的废旧塑料等“白色污染”。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枣园镇、半程镇、汪沟镇、方城镇、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综合整治。规范高铁沿线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整治铁路两侧旱厕。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枣园镇、半程镇、汪沟镇、方城镇、兰山交通运输分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二)建筑环境问题

1.废弃、破损建筑。整修栅栏外铁路保护用地范围内的已废弃建筑;整修正在使用的破损建筑,规范铁路两侧文物、历史优秀建筑、工业遗产等。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枣园镇、半程镇、汪沟镇、方城镇、兰山交通运输分局、区住建局

2.违法建设、房顶环境。治理铁路沿线违法建设,清理铁路沿线平房、多层及以下楼房的房顶杂物、乱搭乱建等。加强对铁路沿线两侧100米范围的彩钢瓦、防尘网、塑料大棚、建筑工地围挡、高大树木等易刮落类物质排查、加固、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枣园镇、半程镇、汪沟镇、方城镇、兰山交通运输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3.广告设置。整治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的已经破损的户外广告;高铁沿线建筑外立面广告、商铺牌匾;内容低俗的广告。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枣园镇、半程镇、汪沟镇、方城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生态环境问题

1.建筑垃圾。关闭未经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未采取环保措施的渣土消纳场;落实场所围挡设置、道路硬化和喷洒水抑制扬尘等措施。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枣园镇、半程镇、汪沟镇、方城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

2.堆场(料场)。规范、整治高铁沿线栅栏外可视范围内的堆场(料场),落实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枣园镇、半程镇、汪沟镇、方城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

3.污染企业、污水。制定高铁沿线严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整治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治理工业废水,治理高铁沿线城市及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确保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枣园镇、半程镇、汪沟镇、方城镇、兰山交通运输分局、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

4.畜禽养殖。高铁两侧5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限期迁移或关闭上述范围内无批准手续的畜禽养殖。在正常经营期间的养殖场应设置围墙或封闭围挡,配建污水、粪便处理设施,或配置密闭运输车辆,严禁污水、粪便外溢。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枣园镇、半程镇、汪沟镇、方城镇、兰山交通运输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畜牧发展中心

(四)造林绿化

1.铁路保护用地的绿化。铁路保护用地范围内适宜绿化的区域要全部用于绿化,绿化苗木应选择低矮的乔木、灌木或草本植物,禁止种植高大乔木;落实绿化养护管理单位。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枣园镇、半程镇、汪沟镇、方城镇、区林业发展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非铁路保护用地的绿化。现状为耕地的继续种植农作物或经济林,其它闲置土地适宜绿化的建设苗圃、防护林等;村镇范围坟头较多的区域,在靠近铁路一侧密植有一定高度的常绿树木进行遮挡。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枣园镇、半程镇、汪沟镇、方城镇、区林业发展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临沂北站周边及重要通站路

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针对临沂北站周边及重要通站路特点,要按照城区的管理标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市容市貌整治。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商贩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城区环卫保洁标准确定临沂北站周边环卫保洁作业定额,加大资金投入,规范提升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卫生、园林绿化水平,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市场化模式。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交通秩序整治。结合市政府划定的高铁站场周边三轮车禁行区域,开展三轮车闯禁区、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做好高铁周边及重要进出道路的交通疏导,加强对违法停放车辆的喊话劝离和抓拍处罚。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兰山公安分局、交警直属三大队、兰山交通运输分局

4.社会秩序整治。及时处置社会治安事件和群 体性事件,救助遣返流浪乞讨人员、收治精神病患者等。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兰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5.经营秩序整治。打击假冒伪劣、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明码标价等。

责任单位:白沙埠镇、区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自2019年12月开始,2020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压茬推进。

(一)全面摸底和重点整治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

有关督导包保部门、镇政府要对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形成治理台账,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和时间表、路线图,为整治工作提供遵循。同时,要坚持“边摸底、边整治”,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即发现、即查处、即清零,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产生。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下重点任务:

1.鲁南高铁沿线、临沂北站周边及主要通站路的整治任务;

2.铁路沿线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3.铁路沿线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搬迁拆除工作;

4.铁路沿线废弃建筑拆除工作,并对铁路沿线平房、多层及以下楼房的房顶杂物进行清理;

5.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6.无经营执照、无采矿许可证的河道采沙场的关闭工作;有合法手续且在有效期内的,完成设施改造工作;

7.违规设置的渣土消纳场的关闭工作,经批准设立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改造工作;

8.堆场料场的整治工作;

9.铁路两侧无批准手续的畜禽养殖场关停完毕,正常经营期间的养殖场改造完毕。

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编制重点整治计划和方案,逐一分解落实任务,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强化现场管控,确保不出问题。

(二)全面治理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在先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问题清单,编制中长期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治理工作的开展。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以下任务:

1.铁路两侧旱厕改造基本结束;

2.破损建筑整修工作;

3.违法采沙场、养殖场拆除工作;

4.相关排放单位污水处理设施改造;

5.铁路沿线严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整治计划编制工作;

6.各类清理后区域的硬化、美化及相关设施建造工作;

7.将各类设施、场所纳入专业化管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前期工作成效,完善细节、查漏补缺,确保兰山区境内鲁南高铁沿线及临沂北站区域功能品质全面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兰山区高铁沿线及临沂北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有关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属地镇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高铁沿线及临沂北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落实整治责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本系统基层单位积极参与整治活动,整合政策、项目、资金,重点支持高铁沿线环境治理,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事事有人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履职到位。

(三)坚持齐抓共管。有关镇和部门要加强与铁路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职责衔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指导和政策、资金支持。区域内各镇要积极承担属地管辖责任,对于辖区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反馈、协调、配合作用。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整治工作。要加强部门间对接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完成环境整治任务。

(四)强化督导考核。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导检查包保制度(具体分工见附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调查暗访,及时调整增补铁路沿线环境问题清单,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在集中整治阶段,实地督导次数每周不少于2次;在全面治理阶段,每月不少于2次。区里将抽调专人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整治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督查情况,并对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级媒体及时宣传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做法,曝光沿线环境突出问题,形成浓厚舆论氛围。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先进镇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六)建立长效机制。明确高铁沿线安全保护区管理的责任部门,防止铁路沿线脏乱差问题反弹。制定高铁沿线安全保护区环境卫生、设施养护管理、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及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铁路两侧养护管理经费,确保足额及时拨付。积极推广市场化管理养护,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管理养护。各相关镇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推进实施方案,于2019年12月16日前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