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 | ||||||||||||||||||||||||
2021-03-3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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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兰山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兰山区政府网站和全区各政务新媒体2021年第一季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0日,兰山区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1个;兰山区一季度共注销政务微博、百家号各1个,备案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81个,其中,政务微博10个,政务微信59个,其他第三方政务应用12个。 (一)政府门户网站自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按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内容,对照考核要求,逐项检查,网站各栏目保障单位基本做到对所负责保障栏目及时更新。我区网站未出现严重错别字,失泄密情况,存在部分表述性错别字内容,本季度政府网站运行状况良好。 (二)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各单位备案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95%,兰山体育(公众号)、临沂市兰山区林业局(公众号)、沂州路派出所(公众号)、柳青街道办事处(微博)未及时更新。 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内容审核把关不严。个别单位未对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少数存在表述性错别字。 2、政务新媒体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从检查情况看,还存在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保障机制不健全,个别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不够规范,偶有更新不及时现象;开设注销账号不及时备案等问题。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认真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办事服务水平。 (一)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内容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填报责任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发的“三审”责任制,严禁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并及时更新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二)及时对标整改到位。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工作措施,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能力,抓紧时间逐项整改落实。 (三)提升工作能力。各级各部门有关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系统把握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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