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跨省通办”是根据国务院部署和中国残联统一安排,自6月28日起全面实施的一项便民政策。兰山区残联将该项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清单,主动承接残疾人证“跨省通办”省级试点任务,加强组织、积极作为,强化三项政务公开措施,推进为民实事办好、办实。
一是积极开展调研,及时掌握服务过程中的“痛点”。作为“跨省通办”试点区,早在3月份,就有残疾人来到区残联申请“跨省通办”残疾人证。为充分发挥试点的先锋作用,区残联在服务过程中,积极开展调研,多次与残疾人沟通交流,了解在“跨省通办”服务中需要改进优化的地方,并探寻解决措施。
二是拓宽宣传渠道,确保有关政策宣传到位。1.媒体宣传到位。区残联编制了《残疾人证“跨省通办”通告》和《兰山区残疾人证“跨省通办”服务指南》,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本单位政务双微等媒体发布。2.单位宣传到位。组织基层残联把上述材料张贴到每个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开栏广而告之。3.人员宣传到位。动员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通过微信、电话和上门走访等方式,力争通知到辖区有需要的残疾人。
三是严格标准流程,提升服务规范化公开化水平。一是严格标准。按照《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办理规范(试行)》规定的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方式、办理事项及流程、办理时限要求,为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有关事项提供科学化、便利化、规范化的“跨省通办”服务。二是规范公示。按规定将办 证信息在残疾人居住地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严格规范的办理流程,保障了残疾人证办理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