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三周年。为进一步扩大《条例》知晓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认真梳理总结文件实行以来的成果经验,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下良好基础,区财政局采取了多种形式,内外结合、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宣传、学习活动,让《条例》深入人心,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内化于心,扎实做好学习培训工作
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条例》学习培训专题会议,明确将定期学习《条例》、坚决贯彻《条例》,作为区财政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从《条例》的精神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要点、公开的流程和操作等多个方面入手,逐项对《条例》进行了回顾、学习、探讨。突出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两个层面的全面覆盖,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展学习培训工作。除此之外,注重经验的反馈和总结,与会人员根据个人对《条例》的理解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以来的得失经验,进行交流探讨,既肯定三年来贯彻执行《条例》的成绩,更坚持问题导向,研究下一步贯彻落实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外化于行,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坚持“突出特色、创新内容、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对外宣传窗口的作用,将《条例》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实施以来的相关成果以及宣传活动图片、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等信息,运用LED大屏幕,在财政局一楼入口处滚动播放,突出了宣传核心和重点,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将《条例》实施三年来的成果、经验积极与社会公众分享,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让《条例》切实深入人心,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