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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人社局推进“四化”建设打造“阳光仲裁”

来源: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0日  点击:

近年来,兰山区人社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着力提升仲裁效能,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劳资纠纷处理上,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仲裁院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积极打造“零盲区、零障碍、零失误、零距离”仲裁品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是全体办案人员的座右铭和不懈追求。

一是推进标准化,打造“零盲区”阳光仲裁。兰山区人社局利用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的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仲裁案件开庭公告,案件号、申请人、被申请人、案由、开庭时间、仲裁员姓名等一目了然,仲裁院窗口公开了仲裁案件受理范围、申请仲裁需交材料、案件处理流程和仲裁员基本信息等。一系列的公开、公示,让来访群众在办理调解仲裁事项时无任何“盲区”。兰山区人社局积极开展“仲裁开放日”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委员、企业负责人、基层法律工作者、媒体记者参观仲裁院并旁听仲裁庭审,让公众充分了解仲裁庭设置及功能、审理流程和为民便民各项服务措施,增加庭审活动的透明度,保证案件处理公正性,有效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同时,充分发挥公开庭审的教育作用,扩大劳动法治宣传效果,提升仲裁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提高仲裁法律权威。

二是推进规范化,打造“零障碍”阳光仲裁。“这是我们的服务指南,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你以后可以打电话咨询。指南上还有法律援助中心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有需要也可以请免费律师帮你维权”,这是仲裁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群众时常说的一句话。“申请劳动仲裁,就相当于到法院打官司,需要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就相当于诉状”,工作人员的回答通俗易懂。为方便当事人办事需要,仲裁院及时修订完善申请仲裁告知材料,提供仲裁申请书、证据目录等样式,让劳动者维权无“障碍”。为规范调解仲裁工作人员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调解仲裁工作社会公信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出台了《行为规范》、《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首问负责制和纪律约束,明确仲裁案件从受理立案、审理终结,到文书送达、案卷管理等规范流程。

三是推进专业化,打造“零失误”阳光仲裁。不断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积极主动与区人民法院联系对接,成立了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编纂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并引发会议纪要,进一步规范裁审程序,统一裁审尺度和口径。针对疑难、复杂案件,仲裁员及时与归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院民一庭法官交流学习,提升法律法规适用能力,力求裁审一致,维护仲裁公信力和权威,减少当事人诉累。突出发挥仲裁调解的“案结、事了、人和”特殊作用,无论当事人前来咨询劳资纠纷处理,还是案件进入立案、审理环节,协商调解始终贯彻工作全过程。对历经多次调解无效的案件,依法依规及时予以裁决处理。审慎对待每一份仲裁文书,努力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说理分析清楚、裁决结果公正,坚决执行裁决文书负责人审批制度,努力确保印发的每份仲裁文书“零失误”。

四是推进信息化,打造“零距离”阳光仲裁。突破时空局限,依托“全国劳动人事争议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系统,网上接收、网上办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全力打造“零距离”调解仲裁。全面上线使用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实行专人负责,所有案件统一上线办理。探索开展非接触式调解,对于案情简单、诉求单一、证据不多的案件将实行电话调解、线上庭审。结合“青年仲裁员联系企业”、“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开展仲裁员线下“零距离”服务实体经济活动,深入劳动力比较密集型的企业,开展人力资源政策法规“送上门”服务。通过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用工规模、招工方式、员工管理、劳动报酬、争议化解等情况,宣讲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鼓励企业争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针对企业关心的人才招聘、稳岗补贴、劳动时间、社会保险等具体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探讨企业面临的“招工难、用工难、留才难”等问题解决途径,指导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解除等合规做法,帮助企业预防和避免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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