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围绕政务公开总体要求,通过加强领导、主动公开、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提高服务,不断推进自然资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加强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共同参与、行政审批股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项。年初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政务公开责任分解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的范围和主体、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和责任划分,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明确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积极与市局、区政务公开办对接,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对国土空间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规划审批等涉及群众利益栏目重点公开,涉及其它工作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注重提升政策解读发布的质量,及时公开解读内容,对照监测结果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坚持公开为常态、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目前,今年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4条,及时有效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
完善制度,规范公开流程。积极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保驾护航”。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审核,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把关,强化保密意识,规范公开流程。
抓好学习,提升服务效能。常态化利用会议、山东通等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文件及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加深对信息公开要求、内容的把握,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大厅公开栏、窗口政策咨询服务台等公开载体的作用,丰富线上线下公开形式,向社会提供有关自然资源信息的咨询服务,满足社会各界对政务信息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