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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兰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6日  点击:

问:谁来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答:全区基层政府,包括区政府责任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问:什么时候完成全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答:2020年12月底前


问:下发了哪些领域的标准指引?区级目录具体涉及哪些区级单位?

答:国家部委印发了26个领域标准指引,具体领域及涉及单位分别为:

1、城乡规划领域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2、重大建设项目领域(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

3、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

4、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5、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生产领域(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6、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和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8、城市综合执法领域(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

9、市政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住建局)。

10、生态环境领域(责任单位:兰山生态环境分局)。

11、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2、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13、扶贫领域(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公室)。

14、社会救助领域和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5、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6、就业领域和社会保险领域(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户籍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

18、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发展中心)。

19、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20、卫生健康领域(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问:2020年兰山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计划有哪些?

答:2020年共分为3个阶段,分比为:启动阶段、编制阶段、落实阶段。

(一)启动阶段。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区直责任部门要于6月25日前出台本级政府、本部门领域实施方案,确定该项工作领导机制和推进举措。区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区直责任部门要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区政府办公室将于6月底针对该阶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计入6月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二)编制阶段。区直责任部门要在对接市直责任单位,对照市级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充分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于8月10日前编制调整完成本部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组织实施。9月10日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全面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将于9月20日前进行调查论证,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落实阶段。9月30日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按照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组织落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和内容,重点打造本级政府、本领域亮点工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2020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


问:该项工作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方案设置了4条保障措辞,分别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示范带动、加强监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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