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
2024-06-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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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二、事项简述 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亲属办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三、办理材料 办理死亡终止业务后提供: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2、承诺书(现场打印)。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窗口即时办理,当年度抚恤金标准下发后同每月发放离退休费时发放。 六、结果送达 窗口查询、电话查询。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 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兰山区社保中心综合柜员窗口(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政务大厅东区一楼)。 十、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查询: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路83号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区1楼社保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查询电话:0539-8208707。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号办公楼101室代办服务中心D1002窗口监督投诉窗口。投诉电话:0539-8208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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