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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2020-12-17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21-000021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0-1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21-0000219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教育督导
发布日期: 2020-12-17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遵循《教育督导条例》要求,增强教育督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助力兰山教育高品质内涵发展。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区“教育内涵发展年”的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政策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全区教育内涵发展主题,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为主要内容,全面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督导职责,充分把握教育督导的工作重心,准确认清当前教育和教育督导改革所面临的形势要求,确保区域内教育协调发展、共同发展,助推各类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问效。督导问效工作将紧密结合疫情防控最新进展和上级各项部署要求,对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紧密跟踪。深入到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采取听汇报、查档案、看现场等方式,全面检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将随时指出,督导结束当面反馈,提出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责成学校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同时,在工作过程中及时了解学校存在的困难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形成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长效机制。

(二)推进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评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52号)、《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鲁政教督函〔2018〕20号)精神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继续开展好第二批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推动幼儿园强化管理,促进幼儿园依法、规范办园行为。

(三)开展镇街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根据新修订的考核方案,结合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好对镇街的教育综合督导工作。进一步强化镇街人民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推动镇街政府切实履行好发展教育的职能。重点促进尊师重教、教育投入、学校(幼儿园)建设改造、属地安全管理和教育环境治理等工作。推动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提升办学水平,进一步形成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优质发展、公平发展、创新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优化办学水平过程性督导、年终综合督导及村级小学年度督导的评估方法,坚持“表彰先进、示范引领”的原则,切实组织好对学校全面工作的过程性监测和年终性评估,做到督导评价工作的进一步科学化、规范性,提高督导结果的准确度和可信度。按照评估评分和整改意见,分析成绩和优势,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常态化管理,强化整改,做强优势,补齐短板。

四、重点工程

(一)加强校级督导室建设。提高校长职级制情况下校级督导室的承接、协调、管理、监测、反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督导通报制度在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强化督学队伍建设。选聘好专兼职督学队伍,调整挂牌督学牌校一致,明确督学职责,落实督学责任,加强学习培训,强化督学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学习意识,探索建立保障和奖惩机制,积极利用好督学队伍开展工作。

(三)创新督导工作方式。积极探索“订单式”、“无纸化”、“电子化”督导、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逐步由查看纸质材料向查看电子材料转变,降低学校迎检成本,激发学校创新发展活力,促进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

五、其他督导工作

(一)春秋两季开学专项督导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督导室组织督学责任区全体成员和各责任督学成立专项督导组,于春秋季学期初对全区学校、园所进行安全及开学情况督导,确保良好的开学秩序和稳定安全的学校状况。

(二)教育督导先进经验推广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学校规范管理和特色发展工作现场会议,推广示范性办学典型经验,展示集团化办学优秀成果,促进全区办学水平的高层次提升。

(三)其他工作。做好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体局党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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